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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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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115.07.07 》本署啟動查緝民生犯罪聯繫平台 整合跨部會查處量能共同維護國人食品安全。(詳附件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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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動查緝民生犯罪聯繫平台 整合跨部會查處量能 共同維護國人食品安全

針對近日部分市售大豆沙拉油檢出致癌污染物苯駢芘(BaP)超過法定限量標準,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臺灣高等檢察署(下稱臺高檢署)於今(7)日由張斗輝檢察長主持「油品致癌物事件跨部會聯繫會議」,邀集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品藥物管理署)、法務部廉政署(下稱廉政署)、內政部警政署、法務部調查局、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下稱臺中地檢署)、臺中市政府衛生局等機關共同與會,啟動「查緝民生犯罪聯繫平台」,整合行政查處與司法偵辦量能,共同研商後續查處及偵辦作為。

張斗輝檢察長表示,食品安全攸關國民健康、消費者權益及社會公共利益,行政機關持續辦理產品抽驗、流向追蹤、下架及預防性下架等行政處置;檢察機關偵辦案件依法積極蒐集相關事證,盡速審慎釐清事實及責任歸屬,不預設立場,也不遺漏任何可能涉及刑事犯罪之究責。

本次會議經充分討論,達成下列共識:

一、建立中央跨部會聯繫窗口,即時共享產品流向、行政查處及偵查資訊,必要時召開專案會議,提升整體查處效能。各地方檢察署同步啟動查緝民生犯罪聯繫平台,建立群組聯繫機制,即時處理。

二、各地方檢察署如接獲主管機關通報或發現疑涉刑事不法情形,應立即結合司法警察及衛生主管機關積極蒐證,依法釐清有無涉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刑法或其他相關法令責任。

三、行政機關持續辦理產品流向追蹤、下架、預防性下架及抽驗等行政措施,如業者拒絕配合,行政機關應即連繫檢警調機關處理。

四、臺中地檢署持續偵辦本案涉及刑事責任部分,相關行政機關協助提供產品流向、追蹤、抽驗、下架、預防性下架及其他必要資料。

五、各地方檢察署偵辦是類案件,如有重大案情或重大情資,應即通報臺高檢署,以利統整掌握及協調支援。

六、如案件涉及跨轄區供應鏈、共同上游廠商或重大食安事件,各地檢署應即通報臺高檢署,由臺高檢署統合協調各機關共同處理。

七、食品藥物管理署提供本案相關法規及法律見解供各機關參考,以避免法律適用歧異;各地方檢察署如有法律適用或偵查疑義,由臺高檢署適時召集相關機關共同研商,統一法律見解及偵辦方向。

八、聯繫平台採滾動檢討方式辦理,視案件發展及偵辦需要,隨時召開跨部會聯繫會議,精進行政查處及司法偵辦作為。

九、臺高檢署建立檢察機關內部聯繫平台,各地方檢察署每日回報案件偵辦及重大情形,以利掌握全國案件偵辦進度,並適時統整協調查緝資源。另廉政署協助聯繫各縣市衛生主管機關,掌握各地查核、下架、預防性下架及處理情形並逐日回報。

食品安全是民眾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臺高檢署將持續督導各地方檢察署結合行政機關及司法警察機關,發揮查緝民生犯罪聯繫平台整體功能,對危害食品安全之不法行為依法查明、嚴正究辦,全力維護國人健康、消費者權益及社會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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