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司法特考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類科錄取人員分配作業重要期程及注意事項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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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利115年司法特考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類科錄取人員掌握分配作業進度,相關期程及注意事項如下,如有異動,將另於本署全球資訊網公告,請隨時留意最新消息。
【正額錄取人員】
一、寄送選填志願通知
(一)時間:115年11月26日(星期四)。
(二)通知方式:以紙本限時掛號寄送至考選部提供之錄取人員通訊地址。
(三)注意事項:如需修改通訊地址,請以電子郵件寄至 tphexam@mail.moj.gov.tw,並於信件中載明姓名、身分證字號、考試座號、修正前及修正後之通訊地址;如有姓名變更情形,亦請務必與本署聯繫。
二、公告職缺一覽表
(一)時間:115年11月26日(星期四)上午10時。
(二)公告方式:公告於臺灣高等檢察署全球資訊網「資訊公開/電子公布欄」。
(三)注意事項:錄取人員可先行上網查閱職缺一覽表及選填志願系統操作手冊等相關說明資料。
三、網路選填志願
(一)時間:115年12月4日(星期五)上午0時起至同年月10日(星期四)下午6時止。
(二)選填方式:請錄取人員依選填志願通知所附帳號及密碼,至法務部全球資訊網職缺選填系統(https://www.tph.moj.gov.tw/4707/277043/)辦理志願選填。
(三)注意事項:選填志願期間系統24小時開放,錄取人員於截止時間前可不限次數修改志願。請務必於期限內完成選填作業,並建議儘早辦理,以避免截止前因網路流量壅塞影響自身權益。選填完畢應列印選填結果並簽名蓋章,寄回臺灣高等檢察署人事室。
四、公告分配結果
(一)時間:115年12月22日(星期二)上午10時。
(二)公告方式:公告於法務部全球資訊網「資訊公開/電子公布欄/本部電子公布欄/人事公告」及臺灣高等檢察署全球資訊網「資訊公開/電子公布欄」。
(三)注意事項:分配訓練函將依分配結果,分別由本署、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及臺灣高等法院以限時掛號寄送。
五、報到
(一)時間:除分配預估職缺者外,統一於116年1月4日(星期一)報到接受實務訓練。
(二)注意事項:
- 分配至檢察機關或行政執行機關人員,請至所分配之實務訓練機關報到。其中分配至檢察機關人員,將依調訓梯次至司法官學院接受專業訓練,第一梯次預定於116年1月18日至同年月29日辦理,第二梯次預定於116年2月15日至同年月26日辦理。
- 分配至司法院所屬各級法院人員,統一於116年1月4日(星期一)至法官學院報到接受專業訓練。
【增額錄取人員】
一、寄送選填志願通知
時間:116年1月6日(星期三)。
二、公告職缺一覽表
時間:116年1月6日(星期三)上午10時。
三、網路選填志願
時間:116年1月9日(星期六)上午0時起至同年月15日(星期五)下午6時止。
四、公告分配結果
時間:116年1月22日(星期五)上午10時。
五、報到
(一)時間:除分配預估職缺者外,統一於116年1月29日(星期五)報到接受實務訓練。
(二)注意事項:
- 分配至檢察機關或行政執行機關人員,請至所分配之實務訓練機關報到。分配至檢察機關人員,預定於116年2月15日至同年月26日赴司法官學院參加專業訓練。
- 分配至司法院所屬各級法院人員,請至所分配之實務訓練機關報到。
【其他常見問題】
一、正額錄取人員如符合公務人員考試法第4條之規定,欲申請保留受訓資格者,請洽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辦理。
二、增額錄取人員如符合公務人員考試法第5條之規定,欲申請延後分配者,最遲應於接獲本署選填志願通知函之日起15日內,填具「公務人員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延後分配訓練申請書」(如附件1),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以掛號郵寄方式寄送本署辦理;申請期限以郵戳日期為憑。
三、錄取人員繳交體檢表後,如於選填志願截止前欲放棄受訓資格,請填具「自願放棄受訓資格申請書」(如附件2),並以掛號郵寄方式寄送本署辦理。
【聯絡方式】
聯絡人:人事室顏小姐
電話:(02)2371-3261轉6526
電子郵件:tphexam@mail.moj.gov.tw
附件下載
- 附件1-公務人員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延後分配訓練申請書.doc37 KB 115-10-06 下載次數:99
- 附件2-1-自願放棄受訓資格申請書(正額).docx13 KB 115-10-06 下載次數:30
- 附件2-2-自願放棄受訓資格申請書(增額).docx13 KB 115-10-06 下載次數: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