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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公告】有關公務人員曾任不同進用依據之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以下簡稱機關學校)契約進用人員年資,如屬同年度、同機關學校之連續年資者,得合併採計提敘俸級一案。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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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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