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115.10.19》本署攜手台灣電信產業發展協會及三大電信業者,共同強化堵詐防詐。(詳附件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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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5-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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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協力攜手溯源打詐 共同守護民眾財產安全
本署與台灣電信產業發展協會暨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簽署「電信堵/防詐協作機制」專案合作意向書
行政院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下稱打詐綱領)2.0,以「減少詐欺發生數及降低財損數」為目標,並透過「跨機關合作及公私協力」,共同防制及遏止電信詐欺犯罪。臺灣高等檢察署(下稱臺高檢署)為有效避免電信門號、跨境漫遊等電信服務遭詐欺集團利用作為詐騙工具,並源頭防堵詐欺及溯源偵辦詐欺集團,於今(19)日與台灣電信產業發展協會(下稱電信協會)暨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灣大哥大)、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遠傳電信),共同簽署「電信堵/防詐協作機制」專案合作意向書,並邀請法務部鄭銘謙部長親臨致詞,及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溫俊瑜主任秘書、數發部數位產業署鍾佳蓉副組長、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王俊力檢察長、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郭永發檢察長、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王以文檢察長等首長到場觀禮。
法務部鄭部長表示:法務部為懲詐主責機關,為嚴懲詐團、保護被害人,已就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修法,以被害人所受之財損金額區分加重刑責,並促請各地檢署具體求重刑,嚴懲不法。在懲詐成效上,打詐綱領自111年施行迄今,已逾4年,依臺高檢署統計,114年全年電信詐騙及單純人頭帳戶新收案件數,與111年全年相較,分別下降39%與104%,已呈穩定下降,這是跨機關合作及公私協力的成果。本次臺高檢署與電信業者簽署合作意向書之目的,期盼透過與電信事業合作,預警辨識掌握疑似不法利用電信門號及設備,從事不法犯罪,源頭防堵,以達到共同打詐目標。
臺高檢署張斗輝檢察長表示:臺高檢署承法務部之命為懲詐執行機關,除「協助規劃查緝電信詐欺集團」、「查扣犯罪資產、追贓返還被害⼈」外,更重要的是「與行政機關、私部門建立平台雙向溝通回饋」,透過前端源頭管理,結合末端查緝,以共同合作防制及遏止詐欺犯罪,減少民眾的財產損害。自打詐綱領施行以來,在跨機關合作及公私協力下,詐欺案件發生數、民眾財損數持續穩定下降,但為防止詐團透過電信自由、金融科技、網路、AI深成發展,進化詐術手段,詐騙民眾財產,跨機關及公私協力,預警發現異常、通報合作打擊電信詐騙,更顯得其必要性及重要性。現今電信門號,除通話功能外,尚兼具驗證帳號,並可作為中繼機房、水房之功用,為源頭防堵詐騙,減少民眾被害,期盼透過此次與電信事業合作,共同守護民眾財產。
臺高檢署與電信協會、電信業者簽署「電信堵/防詐協作機制」專案合作意向書,透過電信協會之協助,並與電信業者合作,相互提供電信數據高風險因子特徵、參數、模式及疑似不法集團犯罪情形,共同合作防制及遏止犯罪集團透過電信門號進行詐騙,減少民眾財產損害,有感政府打詐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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