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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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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97.05.02》針對近年來陸續被發現各地漁民以不實漁貨交易證明向勞保局申請調高薪資,以詐領漁民老年給付弊端疑案,本署顏檢察長於97年4月28日召集全國各相關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及承辦檢察官、勞保局等相關人員,研商對於此種案件涉及刑事責任之漁民及相關漁會人員之統一偵辦標準及處理模式,會中已經就統一偵辦之原則性標準達成共識,將提供各地檢署及勞保局作為處理的依據。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8-05
  • 資料點閱次數:2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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