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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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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98.02.19》98年2月19日報載雲林、彰化地區養豬場爆發感染口蹄疫疫情,為維護食品衛生安全,確保國民健康,本署即於該日通函所屬各地方法院檢察署,指示各地檢署應立即與轄區動物防疫機關及相關主管機關密切聯繫,掌握轄區養豬戶豬隻口蹄疫疫情發展,如發現有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案件,或斃死豬非法流供食用而涉犯刑責等情事,應即時蒐證,依法從嚴從速偵辦。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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