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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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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99.10.07.》曹興誠及宣明智先生因「和艦案」經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認涉有背信、違反商業會計法罪嫌提起公訴,經第一審、第二審(含更一審)連續三次判決無罪,本署承辦檢察官收受判決後,由檢察長召集重大社會矚目案件蒞庭專組主任檢察官、檢察官及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共同研商,決定不上訴。(詳附件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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