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100.4.22》為維護國土保安及森林保育,本署前於99年1月邀集檢察、警察及林務主管機關研商,訂定「檢察機關查緝森林盜伐執行方案」執行迄今已屆滿1年,茲為檢視執行成效,彰顯政府維護國家森林天然資源及查緝盜伐森林之決心,並貫徹法務部99年6月28日訂頒之「檢察機關排除民怨計劃」,本署指揮各地方法院檢察署會同警察機關及林務主管機關,進行全面性之偵蒐,在本署統籌規劃下,歷經約2個月的佈建、蒐證,於100年4月21日展開全國同步查緝行動。(詳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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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08-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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