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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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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103.10.15.》本署所屬各地檢署偵辦不肖業者以非供人食用之劣質豬油添加於食用油中,影響民眾身體健康,導致民眾恐慌,亦造成民眾與誤用劣質豬油之商家損失,為避免犯罪行為人脫產致日後執行困難,各地檢署檢察官在今日已依法律規定,預為查扣犯罪所得。(詳附件更正版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8-05
  • 資料點閱次數:2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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