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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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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109.1.31》針對109年1月31日聯合報A2版社論刊載「注意!新興毒品的危害不亞於武漢肺炎」乙事,本署予以回應。(如附件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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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109131日聯合報A2版社論刊載「注意!新興毒品的危害不亞於武漢肺炎」乙事,本署回應如下:

PMMA為第二級毒品列表編號181甲氧基甲基安非他命(Methoxymethamphetamine、MMA,原為第三級毒品,經105年6月28日毒審會第七屆第二次會議,改列為第二級毒品)之異構物,有關新興毒品PMMA之高致死率,臺灣高等檢察署(以下簡稱本署)於109年1月21日向民眾發出毒情警示,促請民眾於春節期間要特別留意這種毒品的高致死率,本署亦要求各檢察、警察、調查、海巡及憲兵等緝毒單位於春節連假期間持續進行溯源偵辦。

依據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檢驗資料,最新統計108年10月至12月從死者體內驗出PMMA毒品累計達36件。本署已責成各地方檢察署成立專責小組積極查辦,各地方檢察署刻正積極追查提供PMMA之源頭及相關涉嫌人,目前已有6件溯源到毒品的初步提供者(包括販毒、轉讓者),將持續深入往上溯源。另請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財政部關務署、經濟部工業局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等單位,掌握可能製造此類毒品之前端化學或藥用原料,並加強管理,追查流向,俾全面查緝此類新興毒品之源頭。

為積極守護國人免於毒品之危害,本署另請各地方檢察署加強大專院校、高中、國中及小學等校園反毒宣導,尤其加強宣導PMMA之超級搖頭丸高致死率,並結合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及榮譽觀護人協進會等團體,透過多方宣導使民眾及青少年認識毒品的危害,呼籲青少年避免接觸此類毒品。最後本署再次呼籲,反毒工作無法由政府單方面完成,有賴全民的協助及參與,始能建立全方位的反毒網,請全民踴躍加入反毒工作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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