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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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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110.5.28.》就有關本署書記官確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乙事,提出說明。(詳附件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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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書記官確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乙事,說明如下:

一、臺灣高等檢察署(以下簡稱本署)一名紀錄科書記官於昨(27)日晚間通報本署確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該名書記官於110年 5 月 23 日因發燒,於24日上午自行前往醫院做PCR採檢,於27日晚間8時許經確認PCR檢測結果為陽性。

二、該名書記官於5月20日居家辦公,21日到署上班,上班期間均全程配戴口罩,未曾與同辦公室同仁有密切接觸或超過15分鐘面對面之談話,21日下班後即未再到署,24日下午主動回報其因發燒已自行前往醫院做PCR採檢。本署為求慎重,於24日請該書記官同辦公室同仁全部進行居家辦公,並對第二辦公室全棟及檢察官辦公室進行全面性消毒。期間本署每日均與該名書記官聯繫,關心並瞭解其健康狀況,該書記官回報身體已無發燒等症狀,直至27日下午其自行上網查閱「健康存摺」APP,發覺PCR檢測結果為陽性,雖衛生主管機關尚未通知該書記官,書記官已主動回報本署上開情事,本署於27日晚間除積極聯繫衛生主管機關證實該員確診外,並再對第二辦公室全棟進行消毒,且通知第二辦公室同仁於28日全部居家辦公。

三、本署知悉該名書記官確診後,已立即由防疫應變小組調查匡列與該名書記官有相關接觸者,目前已匡列並通知3名同仁在家自主健康監測,並告知務必配戴口罩,注意個人衛生,留意身體狀況,如有發燒、胸悶、咳嗽、酸痛、嗅覺異常等不適症狀,要立刻就醫。為避免疫情擴散,請本署同仁若有與該書記官面對面交談超過 15 分鐘、共餐或其他密切接觸之情形者,得報請主管同意後,居家自主健康監測。

四、本署以嚴謹的態度進行防疫措施,再次呼籲民眾若無緊急事務,可暫緩到署洽公,以減少人員流動,降低疫情擴散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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