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110.5.29》有關媒體報導本署通報確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書記官接觸者之內容,係屬誤會,特予澄清。(詳附件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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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2-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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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臺灣高等檢察署(下稱臺高檢署)通報確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書記官接觸者之媒體報導內容,臺高檢署澄清如下:
臺高檢署於110年5月27日晚間接獲1名紀錄科書記官確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通報後,即就該員於5月23日發燒前3天(即5月20日起至5月22日止)與相關辦公處所同仁之接觸程度予以清查,並依清查結果,匡列3名同仁在家自我健康監測,有報導臺高檢署僅通報該位同仁於5月21日之接觸者一節係屬誤會,特予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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