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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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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110.11.01.》 有關昨日(10月31)王健壯先生於媒體A11版所發表「…幹嘛急著跳進戰場」一文,內容與事實不符,誤導國人,並影響機關名譽,本署特予澄清,以正視聽。(詳附件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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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昨日(1031)王健壯先生於媒體A11版所發表「幹嘛急著跳進戰場」一文,內容與事實不符,誤導國人,並影響機關名譽,臺灣高等檢察署澄清如下,以正視聽:

一、臺灣高等檢察署從未於1101027日三中案一審判決當日發布任何新聞稿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於110年10月27日對三中案為一審宣判當日,臺高檢署並未就該案發布任何新聞稿,此於臺高檢署網站即可輕易查明,即使詢問曾與臺高檢署聯繫之司法記者亦可得知,王先生所撰上開文章顯然與事實不符,其身為知名之新聞評論作者,更應深諳媒體查證之道,應就上開撰文不實之處,予以更正,以負文責,並維公信力!

二、臺北地檢署偵辦三中案,已為國庫取回近10億元現金及價值逾14億元之「八佰壯士」等330部影劇版權,總價逾23.5億元,其起訴之正當性,國人自有公評

中華民國國庫能依三中案起訴書向中影公司取回新臺幣(下同)9億5千萬元入庫,並追回「梅花」、「八百壯士」、「飲食男女」、「人間四月天」等330部屬於國人共同記憶,並耳熟能詳之電影、戲劇作品版權返還國庫(依中影公司於94年8月間委託展碁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勘估結果,價值高達14億675萬1,000元),臺北地檢檢察官功不可沒,惟上開文章仍指「北檢起訴書… 都是政治語言,也屬揣測之詞」,該案起訴之正當性,相信國人自有公評!

三、臺高檢署呼籲,三中案為單純之刑事案件,期待各界尊重司法,勿以政治語言進行操作,以免斲傷司法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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