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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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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111.4.15.》本署於今(15)日召開111年度第1次法警長會議。(詳附件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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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高檢署於今(15)日召開111年度第1次法警長會議

辦理臺高檢署(以下簡稱本署)所屬各級檢察署法警教育訓練及相關業務督導,是本署法警室最重要的任務。有鑑於近年來各檢察機關危安事件之類型日益複雜,法警同仁值勤常暴露於危險狀況之下,機關安全維護應未雨綢繆,防患未然。又「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各機關法警為維護機關安全必先有充足的裝備,且站在第一線的全國法警同仁於面對媒體、當事人時,應如何因應,亦有與時俱進強化專業智能的必要。

法警同仁為有效維護機關安全,需仰賴裝備的持續更新。因此,本署法警室在邢泰釗檢察長的指示下,除成立緊急應變小組外,並採購警用圓盾、安全防護頭盔、防護手套及辣椒防護噴罐等,俾能針對突發狀況為快速有效之處理,並兼顧同仁值勤安全。為使全國法警長瞭解相關防護裝備的功能、使用時機及結合機關安全訓練,本署於111年4月15日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在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以下簡稱臺北地檢署)4樓會議室召開111年度第1次法警長會議,並與臺北地檢署聯合辦理法警防護裝備展示及機關安全突發狀況演練。

本次會議邀集全國法警長與會,法務部蔡部長亦親臨會場,除感謝法警長同仁的辛勞外,亦表示法務部近年來積極爭取法警人力,已自107年至114年新增法警預算員額共120名,另自108年起新增保全人員70人分攤法警非核心勤務,蔡部長並宣示會遵照大法官會議釋字第785號的解釋意旨,加強保護法警的健康權,與會的全國法警長均感受到法務部對法警同仁的重視。

會議現場同時辦理防護裝備展示,展示內容包括警用圓盾、安全防護頭盔、防護手套及辣椒防護噴罐等,並有法警同仁實際穿戴上開裝備作詳細說明,使與會者均能明瞭裝備功能及使用時機。

展示裝備後,接續進行機關安全突發狀況演練,由本署滕治平檢察官負責督導,全國法警長觀摩,主要由本署、臺北地檢署法警進行演練,另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介壽路派出所亦派員一同參與。演練項目包括檢察官開庭遭被告攻擊時之突發狀況應變、社會矚目案件法警提帶聲押禁見被告過程之安全維護、被告突遭被害人家屬襲擊後之送醫應變等狀況,期使法警同仁於面對突發狀況時能臨危不亂、迅速反制。

又本署訂定之「臺灣高等檢察署及所屬各級檢察署法警執行職務應行注意事項」係於民國82年1月30日實施,107年10月26日雖修正部分規定,惟就重大刑事案件、社會矚目案件法警執行職務應注意事項並未有相關具體之規範,而各地檢署除臺北、高雄地檢署有訂定相關注意事項外,其他地檢署均未有相關規定以資遵循,實有檢討修正之必要,因此本署研擬「臺灣高等檢察及所屬各級檢察署偵辦重大敏感矚目案件法警執行職務應行注意事項」草案,內容包括重大、敏感矚目案件的定義;應注意偵查不公開辦法的相關規定;應設立指揮官並通知機關長官;設立採訪區;應對媒體及戒護、提帶被告的方式等,並提本次會議討論,集思廣益,擬彙整意見後,將該草案報請法務部備查,預計於111年5月間公布供檢察機關實施。

本次會議透過實際演練及全國法警長之意見交流,對於確保機關安全助益良多,未來本署將持續精進法警相關教育訓練,以提升法警同仁之專業智能,並兼顧值勤效率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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