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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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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111.5.3.》本署於今(3)日舉辦「第二審檢察官辦案參考手冊」發表會。(詳附件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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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高檢署於今3日舉辦第二審檢察官辦案參考手冊」發表

臺灣高等檢察署(下稱臺高檢署)為使第二審檢察官迅速掌握第二審業務,經由經驗傳承,瞭解各類案件之辦理方式,以利薪火相傳,提升專業智能,於111年5月3日上午10時30分,假第三辦公室「博愛講堂」舉辦「第二審檢察官辦案參考手冊」發表會,由本署邢檢察長泰釗主持,法務部蔡部長清祥、最高檢察署江檢察總長惠民、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陳代理檢察長維練等均蒞臨指導。

法務部蔡部長於致詞時表示,隨著一、二審檢察官輪調之檢察人事流動,會有越來越多的檢察官至二審檢察署歷練,「第二審檢察官辦案參考手冊」在此時配合法令及制度的動態,於短期間內,在群策群力之下,完成修訂,實屬不易,並具有承先啟後之歷史意義。

發表會由臺高檢署「第二審檢察官辦案參考手冊」之編修小組召集人陳主任檢察官宏達為編修紀要之簡報,說明手冊之編纂緣起、歷程、編修重點及未來期勉。

一、編纂緣起及歷程

本手冊緣於法務部88年11月30日「研商編纂檢察官辦案手冊事宜」會議決議,檢察官辦案手冊中有關第二審檢察官辦案部分,由臺高檢署負責編撰,並於90年12月成書,繼曾於96年1月、100年8月先後進行二次修訂,迄今已逾10年,因相關刑事法令、行政規章迭經修正,另有特殊法規(如軍事審判法、營業秘密法等)修正、重要實務見解形成(如司法院釋字第812號解釋宣告「強制工作」違憲)及檢察機關名銜去法院化等重大變革;同時因為一二審檢察官輪調制度,人事更易頻仍,亟需經驗的傳承,本署前襄閱主任檢察官陳維練建議儘速修訂第二審檢察官辦案手冊。為期與時俱進,110年8月乃由本署邢檢察長泰釗商請陳主任檢察官宏達擔任召集人,邀集臺高檢署20餘位主任檢察官及檢察官組成編修小組,進行第三次修訂,並延請陳前襄閱主任檢察官維練、涂襄閱主任檢察官達人擔任顧問,務求嚴謹、迅速完成編修,並函請各二審檢察署提供意見彙整,於111年4月陳報法務部審定付梓,於5月發送各檢察機關參考。

二、編修重點

本手冊共分為六章,內容涵括第二審偵查、上訴、聲請再議、職權再議、刑事執行及其他案件等檢察業務,並另立智慧財產案件專冊,期藉由經驗之傳承,使第二審檢察官能迅速掌握業務,以承上啟下,提升專業智能。

臺高檢並考量近年來法令修正頻繁,且線上查詢便捷,為達減紙環保之目的,將發行電子版,公布於法務部單一窗口供同仁瀏覽,並定期更新。

三、未來期勉

「第二審檢察官辦案參考手冊」乃全體編修成員集思廣益之作,至盼以實務經驗之傳承,統一第二審檢察業務之法律見解及相關作法,精進充實第二審檢察官之職能,提高第二審案件之辦理品質,以收繼往開來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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