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公布欄
- 1111 《新聞稿103.10.24.》為統合及協調地檢署辦理劣質豬油案件,本署於103年10月24日召集相關地檢署召開「研商辦理劣質豬油案件第3次專案會議」。(詳附件新聞稿)
- 1112 《新聞稿103.10.16.》本署所屬各地檢署偵辦劣質豬油案件,為深入追查並保全證據,以利日後檢察官蒐證及偵查,經本署統合由臺北地檢署及彰化地檢署於103年10月16日上午指派主任檢察官、檢察官率同檢察事務官、刑事警察局等單位,對魏○○帝寶住處等地點實施搜索及訊問相關證人。(詳附件新聞稿)
- 1113 《新聞稿103.10.15.》最近因劣質豬油事件,導致民眾恐慌,檢察機關已陸續收到衛生機關移送之此類案件,為避免重複偵辦及加強檢察與行政機關之聯繫,本署於103年10月15日上午邀集相關地方法院檢察署及行政機關召開會議,研商查緝案件之相關事宜,期結合政府相關部門力量,貫徹執行公權力之決心,維護社會大眾「食」的安全,消除民眾恐慌心理,確保國民身體健康。(詳附件新聞稿)
- 1114 《新聞稿103.10.15.》本署所屬各地檢署偵辦不肖業者以非供人食用之劣質豬油添加於食用油中,影響民眾身體健康,導致民眾恐慌,亦造成民眾與誤用劣質豬油之商家損失,為避免犯罪行為人脫產致日後執行困難,各地檢署檢察官在今日已依法律規定,預為查扣犯罪所得。(詳附件更正版新聞稿)
- 1115 《新聞稿103.9.29.》本署指揮各地方法院檢察署會同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內政部警政署及法務部調查局等機關,於103年9月26日至28日進行全國同步查緝毒品行動。(詳附件新聞稿)
- 1116 《新聞稿103.8.21.》某媒體指稱「調查局報請指揮偵辦張顯耀涉犯『外患罪』,不料竟被打槍,高檢署認為現有情資不足以證明張顯耀有觸犯外患罪之虞」一節,與事實尚有不符,特予澄清。(詳附件新聞稿)
- 1117 《新聞稿103.6.30.》為防制校園毒品氾濫,有效將毒品阻絕於校園之外,以確保學子之學習環境免於受到毒品危害,本署指揮各地方法院檢察署會同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內政部警政署及法務部調查局等機關,於103年6月27日至29日展開全國同步查緝毒品行動。(詳附件新聞稿)
- 1118 《新聞稿103.6.25.》為轉達法務部當前檢察政策,並溝通所屬各署意見,本署於103年6月23、24日,邀集所屬各級法院檢察署及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檢察署、福建金門、連江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舉辦103年度第1次檢察長業務座談會。(詳附件新聞稿)
- 1119 《新聞稿103.5.27.》法務部卸、新任高階主管暨所屬機關首長聯合交接及宣誓典禮於今(27)日上午10時在司法新廈五樓大禮堂舉行,由法務部部長羅瑩雪主持監交。(詳附件新聞稿)
- 1120 《新聞稿103.1.24.》為防制校園毒品氾濫,有效將毒品阻絕於校園之外,以確保學子之學習環境免於受到毒品危害,本署指揮各地方法院檢察署會同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內政部警政署及法務部調查局等機關,於103年1月22日至23日展開全國同步查緝毒品行動。(詳附件新聞稿)
- 1121 《新聞稿103.1.15.》立法院於103年1月14日三讀通過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而上開修正草案除對爾後檢、警、調、海巡等在維護治安、打擊犯罪之工作上造成莫大阻礙,更將對社會安全防護網形成一大漏洞,而此漏洞將因檢、警、調、海巡等手腳被束縛而無以復加,讓全民同蒙其弊。(詳附件新聞稿)
- 1122 《新聞稿102.12.19.》為轉達法務部當前檢察政策,並溝通所屬各署意見,本署於102年12月17、18日,邀集所屬各級法院檢察署及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檢察署、福建金門、連江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假宜蘭香格里拉冬山河渡假飯店舉辦102年度第2次檢察長業務座談會。(詳附件新聞稿)
- 1123 《新聞稿102.12.17.》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代轉發陳守煌檢察長聲明書:本署陳檢察長為捍衛「檢察一體」制度,今(17)日就「聲明請辭」轉變「不請辭」之原因,發表聲明書。(詳附件)
- 1124 《新聞稿102.12.14.》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代轉發陳守煌檢察長聲明書:對於今(14)日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決議認定就「柯建銘委員案件不上訴」乙事涉有關說,發表聲明。(詳附件)
- 1125 《新聞稿102.12.12.》有關今(12)日聯合晚報A4版刊載「標題:『檢』曾要求軍方做人體彈道鑑測」及「為鑑定空軍士兵蔡學良自戕疑案的彈道,『高檢』要求國防部,應作出人體頭部遭受實彈射擊後的傷勢實驗,……」一節,經查該報導內容顯有錯誤,特予澄清,並請該報予以更正。(詳附件新聞稿)
- 1126 《新聞稿102.12.06.》為落實執行行政院國土保育政策,提升查緝國土保育犯罪之效能,本署於102年12月6日召開國土保育犯罪查緝督導會報,邀集經濟部水利署、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行院環境保護署、內政部營建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內政部警政署、法務部調查局、法務部廉政署及一、二審檢察機關研商,獲致重要結論。(詳附件新聞稿)
- 1127 《新聞稿102.12.03.》為澈底消滅「廣西南寧傳銷詐財案件」詐財集團,確保民眾免於受騙而損失財物,本署指揮各地方法院檢察署會同內政部警政署及法務部調查局等機關,於102年12月2日展開同步查緝「廣西南寧傳銷詐財案件」專案行動。(詳附件新聞稿)
- 1128 《新聞更正稿102.11.29.下午》為維護國土永續發展,保障國民健康,避免國土生態遭人為破壞,並遏止利益團體及黑道介入,本署要求各地方法院檢察署(下稱地檢署)應成立「國土保育犯罪查緝小組」,藉積極、有效、具體之作為查緝破壞國土犯罪,以展現檢察機關從嚴追訴之決心,本署於102年11月29日通函督促所屬地檢署對於違反相關規定之案件應從速、從嚴偵辦並速偵、速結。(詳附件新聞更正稿)
- 1129 《新聞稿102.11.29.上午》為維護國土永續發展,保障國民健康,避免環境生態遭人為破壞,並遏止利益團體及黑道介入,藉積極、有效、具體之作為查緝破壞環保犯罪,以展現檢察機關從嚴追訴之決心,本署於102年11月29日通函所屬各地方法院檢察署,督促各署對於違反相關規定之案件應從速、從嚴偵辦並速偵、速結。(詳附件新聞稿)
- 1130 《新聞稿102.09.26.》製造、輸入、販賣偽、禁、劣藥嚴重危害社會秩序、民眾生活及用藥安全,為加強查緝販賣偽劣假藥,本署責成所屬檢察署嚴格查緝,並指揮全國各地方法院檢察署於102年9月25日實施同步查緝作為。(詳附件新聞稿)
- 1131 《新聞更正稿102.09.12》針對今(12)日聯合報黑白集指摘本署陳守煌檢察長於接受記者訪問時痛斥:「特偵組連辦我的資格都沒有」一節,特予澄清說明如下(詳附件新聞更正稿)
- 1132 《新聞稿102.09.12》針對今(12)日聯合報黑白集指摘本署陳守煌檢察長於接受記者訪問時痛斥:「特偵組連辦我的資格都沒有」一節,特予澄清說明如下(詳附件新聞稿)
- 1133 《新聞稿102.09.04.》為防制校園毒品氾濫,有效將毒品阻絕於校園之外,以確保學子之學習環境免於受到毒品危害,本署指揮各地方法院檢察署會同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內政部警政署及法務部調查局等機關,於102年9月2日至3日展開全國同步查緝毒品行動。(詳附件新聞稿)
- 1134 《新聞稿102.08.23.》為兩岸同步打擊犯罪,澈底消滅「廣西南寧傳銷詐財案件」詐財集團,確保民眾免於受騙而損失財物,本署指揮各地方法院檢察署會同內政部警政署及法務部調查局等機關,於102年8月23日展開同步查緝「廣西南寧傳銷詐財案件」專案行動(詳附件新聞稿)
- 1135 《新聞稿102.7.3.》為防制校園毒品氾濫,有效將毒品阻絕於校園之外,以確保學子之學習環境免於受到毒品危害,本署指揮各地方法院檢察署會同海岸巡防署、內政部警政署及法務部調查局等機關,於102年7月1日至2日展開全國同步查緝毒品行動。(詳附件新聞稿)
- 1136 《新聞稿102.03.11》「法務部卸、新任高階主管暨所屬檢察機關首長聯合交接及宣誓典禮」於今(11)日上午10時在司法新廈五樓大禮堂舉行,由法務部部長曾勇夫主持監交。(詳附件新聞稿)
- 1137 《新聞稿102.02.27》針對102年2月27日聯合新聞網刊載「法務部去年8月招考司法人員特考4等書記官考試,數千多人報名,許多法律系學生埋首苦讀多年,錄取率個位數,卻傳出今年有正取書記官填不到的工作地點,讓備取書記官填到,質疑作業有欠周延,對正取生不公平」之報導,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提出說明。(詳附件新聞稿)
- 1138 《新聞稿102.02.01》農曆春節將屆,民眾資金需求殷切,致地下錢莊活動猖獗,幫派、重利、暴力討債案件危害社會治安甚鉅,為貫徹執行法務部訂頒之檢察機關排怨計畫,全國各地方法院檢察署在本署打擊民生犯罪督導小組的統籌規劃下,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等司法警察機關蒐證,於102年1月30日至31日實施全國同步查緝行動。(詳附件新聞稿)
- 1139 《新聞稿102.01.25》為防制校園毒品氾濫,有效將毒品阻絕於校園之外,以確保學子之學習環境免於受到毒品危害,本署指揮各地方法院檢察署會同海岸巡防署、內政部警政署及法務部調查局等機關,於102年1月23日至24日展開全國同步查緝毒品行動。(詳附件新聞稿)
- 1140 《新聞稿101.12.06.》101年12月6日聯合報第A21版刊載「高檢署上周召開全國檢察首長業務座談會,列為中心議題的第一案,……討論『可不可以發給檢察官獎金』。……象徵正義使者的檢察官竟然也『向錢看』? 」與事實不符,特提出澄清。(詳附件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