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新論第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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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09-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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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衡的天平--評新修正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18條之1
與談意見(一):新修正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18條之1之適用
與談意見(二):監聽偶然獲得另案證據之證據能力--評新修通保法第18條之1
刑事追訴目的之通信(通聯)紀錄調取與使用--兼評2014年初通保修法
簡評2014年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增修條文--兼論新法對於實務運作之衝擊
企業貪腐的法律規範--以最高法院102年台上字第1768號刑事判決為例
臺菲刑事司法互助協定內容淺析
論保險輔助人非法代理、經紀或招攬境外保單之刑事責任
從張振海事件看政治犯罪不引渡原則的判斷標準與變革
是「五年後再犯」,還是「三犯」?--一個歷史解釋的分析
從公訴檢察官之觀點看被害人參加訴訟制度--兼論禁反言原則對檢察官求刑及上訴之影響
含基地台位址之通聯紀錄是否屬合理期待之隱私?--美國第五巡迴上訴法院裁定(724 F.3d 600)
In re: Applica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for Historical Cell Site Data
從德國刑法觀點論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之發展趨勢
當檢察官遇上兩岸共同打擊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