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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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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政府遷台後(2014.1.1~2015.1.5)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4-16
  • 資料點閱次數:2121
月/日 大  事  記
2014(民國103年)
 
03/21 檢察總長黃世銘指揮特偵組偵辦立法院長王金平為立委柯建銘關說案,卻在未偵結前向總統馬英九報告,遭柯建銘等人告發洩密,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以洩密罪起訴黃世銘,全案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後,於103年3月21日依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與洩密等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5月、5月及6月,合併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1年2月,可易科罰金,黃世銘成為臺灣司法史上首位因刑案被起訴、一審判決有罪的檢察總長,於同日宣布辭卸檢察總長職務。
 
2014(民國103年)
 
04/06 黃世銘於104年4月6日卸下檢察總長一職。
2014(民國103年)
 
05/08 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顏大和,經總統提名並經立法院同意,於103年5月8日接任檢察總長職務。
2015(民國104年)
 
01/05 陳前總統保外就醫案,經擴大醫療鑑定小組於103年12月30日提出鑑定報告,臺中監獄初步審查後於103年12月31日下午函報法務部矯正署。經法務部矯正署於104年1月5日上午召開審查小組會議,認陳前總統病況確有惡化,符合監獄行刑法第58條「在監不能為適當醫治」事由,核准陳前總統保外醫治一個月,以利其接受更妥適治療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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