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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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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罪數?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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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與法律-什麼是罪數?

議題發想
前一陣子D-card出現一則有趣的留言:
電視劇裡面漂亮姐姐不是說偽證罪一個審級一罪嗎,答案出來不對啊,是越漂亮女生越會騙人嗎?我們也常看到有些公司會計、業務陸續侵占公款多年,或員工監守自盜分好幾次偷走公司倉庫裡的財物,為什麼法院只論一罪?

原來是國家考試出了這一題
12、甲目睹乙、丙二人強盜丁,檢察官將乙、丙犯強盜罪案件提起公訴後,一審法院傳喚甲作證時,甲具結後虛偽陳述丁是自願贈與乙、丙二人財物而無強盜事實,本案上訴二審後,二審法院再度傳喚甲作證時,甲仍為相同之虛偽陳述。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甲偽證之對象各為乙、丙,故甲在第一審、第二審之偽證行為共成立四個偽證
(B) 甲在第一審、第二審之偽證行為各僅成立一個偽證罪,共成立兩個偽證罪
(C) 甲在第一審、第二審之偽證行為僅成立一個偽證罪
(D) 甲在第一審及第二審之偽證行為係一行為觸犯數罪名,屬同種想像競合
考選部解答:C

Q:為什麼做了2次偽證僅成立一個偽證罪?
A:
因為偽證罪侵害的是司法審判正確性的國家法益,不像傷害、竊盜侵害的是按各個被害人數來計算罪數,因此罪數的計算就看侵害了幾次司法審判的正確性

最高法院在102年度台上字第3418號刑事判決中,已明白表示:
刑法之偽證罪,為侵害國家法益之犯罪,其罪數應以訴訟之件數為準,如被告於同一訴訟之同一審級,或不同審級先後數度偽證,因僅一件訴訟,祗侵害一個國家審判權之法益,始論以單純一罪。

Q:回到一開始的問題,多次侵占公司款項跟偷公司財物,要如何論罪?
A:
侵占罪和竊盜罪都是保護個人法益,所以要看有哪些人受害,因為只有單一公司受害,所以在通常情況下也只會論一罪,但在量刑的時候,會依公司受到的損害加以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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