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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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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稚庭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4-01
  • 資料點閱次數:168

服務機關:臺灣高等檢察署

職稱:檢察事務官

姓名:葉稚庭

葉稚庭

 優良事蹟簡介:
(一)葉稚庭係第11期檢察事務官-財經實務組,自民國106年1月1日起至本署到職,任職期間曾協助重案蒞庭、本署偵查案件、曾支援苗栗地檢、南投地檢、嘉義地檢、士林地檢等案件資金流向分析;亦協助辦理教育訓練、毒品上職議案件、毒品趨勢平台會議等業務。
(二)主要負責業務:
1.推動「檢察機關以電子公文調取金融資料機制-CSV檔(統一金融格式)」:自110年8月31日起推動本項業務,積極與金融機構溝通協調修正資訊系統後,逐一進行測試及修正,該機制於111年8月1日正式上線運作。另針對未通過測試之金融機構持續測試,迄112年1月初,將38家金融機構測試完畢。
2.推動建置「金融資料調閱電子化平臺-法務部端」:法務部責成本署建置該平台,其逐一與各金融機構進行網路連線、資料調閱及轉檔測試。調閱機關除第一階段112年9月1日上線之38家金融機構外,後續擴大至23家信用合作社、9家電子支付業者、1159家農漁會等;使用機關:112年建置檢察機關、廉政署(以上亦於112年9月1日上線調閱),預計113年建置調查局、114年建置行政執行署。
3.葉事務官推動上述2業務,勇於任事,備極辛勞,於111年9月22日獲頒本署「111年新世代打擊詐欺犯罪」獎項,並持續推動上開業務,為新世代打擊詐欺犯罪團隊,不可或缺之要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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