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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檢察官對於「施用毒品」案件之處理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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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與法律-談檢察官對於「施用毒品」案件之處理

一、前言

近來毒駕問題每每造成國民生命財產之損害,施用毒品問題再次成為國民關切的重點,國家對於施用毒品案件究竟是如何處理的呢?

二、處理單純施用毒品的法規與政策

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

為我國當前核心毒品防制政策。第三期(114-117年),以「阻絕供需、減少毒害、穩定復歸、抑制再犯」為四大目標。透過跨部會資源整合,強化科技緝毒、新興毒品防制及以家庭為中心的個案輔導網絡。

四大核心策略

  1. 防毒監控與拒毒預防:推動校園與社區的反毒宣導,指導民眾辨識並拒絕新興毒品(如毒咖啡包),強化防制毒品入侵校園。
  2. 緝毒合作:建構全國性毒品資料庫,運用大數據分析,並強化科技緝毒與國際執法合作,徹底瓦解販毒網絡。
  3. 驗毒把關:提升新興毒品的檢驗量能與技術,加速毒品鑑定流程,以利後續司法與醫療處置。
  4. 戒毒與抑制再犯:從「以個案為中心」擴展為「提供全家庭服務」,優化戒癮治療、心理輔導與就業轉銜機制,協助涉毒者穩定復歸社會。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施用第一級或第二級毒品是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之罪,依同條例第20條是以「觀察勒戒」與「強制戒治」做為前置醫療程序,醫療行為未能發揮效果才以判刑隔離作為最終手段。

但進入勒戒處所,因觀察勒戒依法不超過2個月,所以研究上顯示並無實際效果,且因為施用毒品個案必須入處所勒戒,中斷個案就學、就業及日常生活,不僅不利於治療,更反讓個案生活遭到破壞,因此,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4條尚有緩起訴附命戒癮治療及多元處遇制度,現階段對於單純施用毒品個案,若個案有意願接受治療,且經過醫院評估認為適合醫療之個案,檢察官就會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4條及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2之規定,以緩起訴處分附帶完成戒癮治療的條件,讓個案得以接受治療,而個案如果不能珍惜機會,仍再犯的話,依同條例第24條第2項之規定,檢察官就會審酌撤銷緩起訴,繼續偵查或起訴。利用寬嚴並濟的制度設計,讓單純施用毒品個案在日常生活不中斷,且有司法監督的情形下,完成戒毒療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

犯第10條之罪者,檢察官應聲請法院裁定,或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應先裁定,令被告或少年入勒戒處所觀察、勒戒,其期間不得逾2月。

觀察、勒戒後,檢察官或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依據勒戒處所之陳報,認受觀察、勒戒人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者,應即釋放,並為不起訴之處分或不付審理之裁定;認受觀察、勒戒人有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者,檢察官應聲請法院裁定或由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裁定令入戒治處所強制戒治,其期間為6個月以上,至無繼續強制戒治之必要為止。但最長不得逾1年。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4

第20條第1項及第23條第2項之程序,於檢察官先依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1第1項、第253條之2第1項第4款至第6款或第8款規定,為附條件之緩起訴處分時,或於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認以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程序處理為適當時,不適用之。

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2第1項第6款規定為緩起訴處分前,應徵詢醫療機構之意見;必要時,並得徵詢其他相關機關(構)之意見。

 

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1:被告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檢察官參酌刑法第57條所列事項及公共利益之維護,認以緩起訴為適當者,得定1年以上3年以下之緩起訴期間為緩起訴處分,其期間自緩起訴處分確定之日起算。

 

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2: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者,得命被告於一定期間內遵守或履行下列各款事項:一、向被害人道歉。二、立悔過書。三、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損害賠償。四、向公庫支付一定金額。五、向指定之政府機關等提供義務勞務。完成戒癮治療、精神治療等處遇措施。七、保護被害人安全之必要命令。八、預防再犯所為之必要命令。

 

三、嚴查毒駕與毒品戒癮並重

所謂毒駕,其實就是指刑法第185條之3,行為人如果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在尿液或血液檢測特定毒品達公告濃度,即構成犯罪,不需證明「致不能安全駕駛」;未達標準但有危險駕駛行為者亦同。

而由於依托咪酯成癮性高且嚴重危害社會安全,政府已祭出最嚴格防制措施,除了行政院已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自 2026年6月27日起,俗稱喪屍煙彈的「依托咪酯」(Etomidate)及其類似物質,正式由第二級毒品升列為第一級毒品。除加重刑責外,更祭出吊扣吊銷駕照等行政措施。

而除了就毒駕公共危險犯行嚴罰外,就其施用毒品之惡習,仍必須配合身心或藥物治療,方能徹底解決行為人施用毒品問題,因此,如何透過司法與衛政醫療之結合,將是政府施政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