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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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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範銀行存款被A走!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6-27
  • 資料點閱次數:2543

生活與法律-如何防範銀行存款被A走

 

法律問題Q&A:
Q:銀行理財專員或行員可能A走客戶帳戶內金錢之方式為何?
A:
1、 理財專員或行員私下與客戶有借貸或資金往來,但事後未還。
2、 理財專員或行員利用幫客戶保管印鑑、已簽章空白表單(如提款單、匯款單等)及ATM、網路銀行等自動化服務密碼時,將客戶之存款,轉入自己或指定之帳戶。
3、 理財專員或行員偽造存摺交易、基金對帳單、外匯交易單、保險單,實際上將金錢挪為他用,並未進行存款、購買基金、買賣外匯或保險。

Q:上列行為,可能觸犯哪些刑事責任?
A:
1、 刑法第216條、第210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
2、 刑法第336條第2項業務侵占罪。
3、 刑法第342條背信罪。
4、 洗錢防制法第14條洗錢罪。
5、 銀行法第125條之2第1項前段之銀行職員背信罪。

Q:如何防範自己在金融機構的資金被非法運用?
A:
1、 定期核對金融機構的各式對帳單及存摺,一旦發現有問題,立即聯繫金融機構。
2、 不要將存摺、印鑑、密碼、已簽章之空白表單交給理財專員或行員保管。
3、 存摺、印鑑、取款憑條不要離開自己視線,全程要緊盯,取回存摺、印鑑後也要核對。
4、 不要和理財專員或行員有私下借貸關係或資金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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