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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集團生財之道─靈骨塔投資詐騙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6-27
  • 資料點閱次數:2270

生活與法律-犯罪集團生財之道─靈骨塔投資詐騙

前言
殯葬產業協助亡者家屬依各式教儀葬之以禮,祭之以禮,以求生死兩相安,為無量功德及榮耀事業。隨著殯葬文化的改變,靈骨塔位奇貨可居而成為投資商品,也有不少民眾持有多數靈骨塔位,買賣轉手獲利。
近年以來,不肖組織幫派份子相中靈骨塔投資客,以買賣靈骨塔之名,行詐騙之實,騙得巨額款項後避不見面,被害人多半自認倒楣,損失慘重。如有被害人以詐欺罪告上法庭,犯罪者便推稱是投資民事糾紛,與被害人和解後要求撤回告訴,導致案件後續蒐證產生實質困難而大量以不起訴處分結案,此等和解及司法成本與組織獲取的暴利相較,微不足道,靈骨塔詐欺遂成為組織犯罪不法獲利的黃金方程式。
靈骨塔投資詐欺為我國組織犯罪的最新熱點,其犯罪手法為何?如何自我保護免於受害,深值民眾注意。

 

法律問題Q&A
問題一:靈骨塔投資詐騙的手法及對象為何?
解答:
靈骨塔投資詐騙多以有意投資靈骨塔,或已經投資而持有多數靈骨塔的投資客為詐騙對象,依偵辦經驗所見,受害者中年長投資者佔大多數。典型手法是由組織犯罪者以公司為名接觸投資者,組織成員輪流以話術表示有意購買投資客持有中之殯葬商品(塔位加牌位),但須先付清該組商品之管理費,或須先繳交一定成數的稅金,或因買主易手追加稅金,導致投資客陷於錯誤交付大額款項,等到約定完成交易日,即開始拖延支付價金,甚至更交付其他無關之殯葬商品,改稱該款項從一開始就是投資客向該公司集團購入殯葬商品之對價,而非公司集團要向投資客買殯葬商品,是投資客有所誤會云云,從此避不見面。

問題二: 靈骨塔投資詐欺涉犯之法律為何?檢警偵辦對策為何?
解答:
1、 靈骨塔投資詐欺,是以詐術使投資客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是涉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之詐欺罪。如果是發起、主持、操縱、參與持續性、牟利性的犯罪組織從事靈骨塔投資詐欺者,更涉犯同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加重詐欺罪、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之罪,主持者最重可判處10年有期徒刑。
2、 臺灣高等檢察署有鑑於靈骨塔投資詐欺成為組織犯罪熱點及訴追困難的現況,於110年12月24日舉辦靈骨塔投資詐欺案件偵辦之現況與策進會議,邀集檢警辦案機關與會研析,由成功破獲靈骨塔投資詐欺案之土林地檢陳彥章主任檢察官發表專題報告,建立專案聯繫窗口,集中檢警力量,就指標性案件強力掃蕩,展現檢警肅清幫派份子染指殯葬商品投資的決心與能力。另一方面,就繫屬法院而由高檢署署實施公訴之靈骨塔投資詐欺案,經檢察官全力蒐證補強證據後,亦漸有翻轉改判有罪之案例。

問題三:民眾如何預防自己成為靈骨塔投資詐欺的被害人?
解答:
1、 有意從事靈骨塔投資之人,需警覺自己有被詐騙集團盯上的風險,對於主動前來購買靈骨塔之要約,務必謹慎查證該買主之背景、經營實績,無論締約或付款,務求留下書面契約、滙款紀錄,並由雙方確認各筆滙款原因。締約及滙款過程,儘量避免落單,尤其年長投資者,可請家人或親近之朋友共同參與投資討論,避免受騙。
2、 如有受詐騙之疑慮,建議報警釐清事實,提供證據。犯罪集團詐騙人數眾多,但同一集團的騙術經常雷同。個別的受害故事看似微不足道,不能定罪,但近來檢警偵辦靈骨塔投資詐騙,改採統一收案偵辦處理,當多數被害人共同陳述相同的詐騙手法,提出相同的證據資料,將形成巨大的證據之牆,讓犯罪者難以翻越。近來檢警成功打詐案例,主嫌判刑均被判處10年徒刑,可為明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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