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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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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宗賢檢察官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11-17
  • 資料點閱次數:1478

服務機關: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

職稱:檢察官

姓名:陳宗賢

陳宗賢檢察官

優良事蹟簡介:
陳宗賢檢察官,司法官學院第50期結業,在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服務多年,對於地方各類型案件,均細心處理,轄內重大緊急事件,亦積極參與偵辦,如以下說明:
1、 於民國110年4月2日台鐵太魯閣案發生當日,即指揮轄內司法警察聲請搜索票獲准,於當日即搜索查扣涉案廠商關於該案工程文件保全事證。並歷經聲請羈押、抗告而將本案主要行為人聲押獲准,再與專案檢察官團隊聚焦偵辦、釐清事故經過,於同年月16日將主要被告提起公訴。
2、 與周邊業者、涉案受刑人,由受刑人交付之賄賂,透過管理員與周邊業者違法傳遞監所違禁物品之案件,以糾正監所管理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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