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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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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立維檢察官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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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機關:臺灣高等檢察署

職稱:檢察官

姓名:黃立維

黃立維檢察官

優良事蹟簡介:
(一)109年調任高檢,承辦科技設備監控中心建置工作,前期負責工程規劃、裝修整建、監控平台架設等,中心完工落成後,負責中心運行、軟硬體優化、預算編列、未來規劃、教育訓練等業務迄今。
(二)擔任高檢署科技偵查中心執行秘書,職掌科技偵查中心建置、業務推動:本署以毒品資料庫、數位採證為核心,於106年成立偵查資料中心,至109年,調任至高檢署後,1.接手中心業務,並積極執行科技偵查輔助平台優化及多功能開發,持續強化平台分析功能,逐年規劃並推動平台及系統提升;2.將偵查資料中心更名為「臺灣高等檢察署科技偵查中心」並於111年3月21日辦理揭牌典禮;3.購置加密貨幣分析軟體,首創國內司法機關加密貨幣幣流分析團隊,支援基層檢察官案關加密貨幣相關分析;4.積極充實數位採證設備,提升軟體功能,以利數位採證業務;5.率同台大環工所,從迪化污水處理廠採樣毒品分析為始,觀測台北地區毒品情勢,擴及內湖及八里污水處理廠,至全球首創由污水下水道直接採樣分析毒品,以縮小毒品監測區域,採巨觀、微觀視野,以更細緻的掌握毒情;6.創建毒品知識庫:以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管制之毒品為基礎,架設毒品相關之資料庫,以及建置毒品獎金資料庫。
(三)建立檢察機關第一間數位鑑識實驗室,並導入實驗室認證工程ISO/IEC 17025:為持續強化辦案量能,提升案件數位物證鑑識品質,同時完善數位採證室作業環境,規劃於科技偵查中心導入ISO/IEC 17025實驗室認證工程,以嚴謹相關實驗室人員數位證據管理與鑑定技術,加強人員標準及正確流程概念並實施教育訓練,使所出具之書面報告具高度法之確信,強化自我偵查能力並優質檢察體系起訴案件卷證品質,增加偵查工作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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