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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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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紘彬檢察官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5-29
  • 資料點閱次數:1246

服務機關: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

職稱:檢察官

姓名:許紘彬

檢察官

優良事蹟簡介:
辦理國安案件,績效卓著
(一)陸軍上校簽投降承諾書案:
陸軍步兵訓練指揮部作戰研究發展室上校主任研究教官向○恩因貪圖獲得職務升遷及金錢,在邵○強之利誘下,被吸收而為中共效力,並收受賄賂簽署投降誓約書,經許紘彬檢察官親自率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國防部政治作戰局軍事安全總隊至陸軍步兵訓練指揮部搜索,查獲相關證據,經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6月。
(二)前立委羅○明及退役少將夏○翔發展組織案:
前立委羅○明及退役少將夏○翔於102年至107年,受中共統戰單位指示,陸續招攬退役將官領赴陸接受落地招待、實施統戰座談,利用退役將領在軍中之人脈發展組織,經許紘彬檢察官共同偵辦後,於112年3月16日對羅○明及夏○翔提起公訴,移審後經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裁定繼續羈押2人。
(三)台商發展組織案:
中共國安單位掌握台商許○翔之學弟擔任國安局情報人員,要許○翔拉攏學弟為中共國安部門服務,遭到拒絕,經許紘彬檢察官於112年1月底發現許○翔已返回臺灣,遂指揮調查局國安站發動搜索,於112年4月26日對許○翔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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