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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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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浚民檢察官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2-05
  • 資料點閱次數:726

服務機關: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

職稱:候補檢察官

姓名:卓浚民

卓浚民

優良事蹟簡介:
(一)偵辦張O洋等人透過維O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與張O洋實質控制之境外紙上公司進行虛假外銷貨物交易之方式,向財政部臺北國稅局申報退還溢付之營業稅額之詐欺等案,於偵查中成功為國庫追回遭詐領之退稅額新臺幣(下同)636萬3,188 元,於案件審理中與公訴檢察官就法院量刑部分充分討論,另使公庫獲得合計723萬元緩刑支付金。
(二)偵辦陳O元等人自境外運輸第二級毒品大麻案件,經溯源偵查,順利查獲包含幕後主嫌陳O元在內等3人,扣得大麻淨重911.43公克,成功將毒品阻絕於境外。
(三)與本署檢察官共同偵辦太魯閣號鐵道事故可能涉及之刑事犯罪,查獲李O祥等人涉嫌向東O營造有限公司借牌投標之違反政府採購法等案件,於偵查中積極釐清案情,使李O祥等人於偵查中即坦承犯行,並使渠等獲判罪刑。
(四)為剝奪洗錢犯罪之不法利得,於偵查中向法院聲請扣押被告所有之虛擬貨幣(泰達幣)2萬6,150.166619顆,並囑託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於民國112年4月11日進行偵查中變價並順利拍定,為東部地區拍賣虛擬貨幣之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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