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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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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伯文檢察官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3-01
  • 資料點閱次數:534

服務機關: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

職稱:檢察官

姓名:林伯文

林伯文檢察官

優良事蹟簡介:

  • 自民國101年9月起分發至本署擔任檢察官,歷經「婦幼專組」、「重大刑案專組」、「民生專組」、「公訴組」及「重經專組」等職務歷練,認真投入,並曾於109年至111年借調至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擔任專職導師,負責學習司法官、檢察事務官、軍法官等班別之學習輔導,並參與司法官學院編印「偵查案件之處理(一)」、「偵查案件之處理(二)」等講義之編撰,具有工作熱忱及檢察官之使命感。
  • 任職本署態度敬業,勇於任事,穩健處理各類刑案,曾偵辦富商迷姦偷拍案、撒旦之母(TATP)炸彈軍火案、飯店業者詐領旅遊補助案、超跑達人吸金案、靈骨塔詐騙案、地下匯兌、台北港引水船翻覆案、媳婦虐殺公公案、上櫃公司內線交易案、軍情局上校詐領工作費案等偵查及相驗案件,力求解決紛爭、實現公義同時,兼顧被害人及參與訴訟之民眾之感受及需求,讓司法能更有溫暖;輪調公訴組期間,曾參與小燈泡案蒞庭論告及多場人民參審之模擬法庭演練,全力以赴,並擔任本署法律宣導小組成員,前往校園宣導犯罪防治不遺餘力,各項表現優良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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