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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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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舒怡檢察官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9-02
  • 資料點閱次數:759

服務機關:臺灣高等檢察署

職稱:檢察官

姓名:陳舒怡

檢察官

優良事蹟簡介:
(一)擔任臺灣高等檢察署重大國家安全及社會秩序案件督導小組執行秘書,依最高檢察署之指導,為檢察、國安、軍事、調查、警察、海巡等國安團隊之間的聯繫窗口,綜理國家安全行政業務;並偵辦國安案件,勇於任事。
(二)負責臺灣高等檢察署重大經濟金融案件之專責蒞庭,監督法院審理金融犯罪案件妥適審判,維護金融市場秩序。
(三)檢察官期間偵辦獄政史上層級最高涉案最廣之典獄長等人貪瀆案件、萬華分局員警勾結應召站業者貪瀆案件、國家考試水上警察人員考試洩題案件、黑松公司內線交易案件、48人兩岸詐騙集團詐欺案件等,澄清吏治,維護人民權益,提升檢察效能。
(四)檢察官期間曾派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揮檢察機關與金管會間業務相互聯繫與協調配合之最大功能,提供法律意見及辦案蒐證協助,及時有效打擊經濟犯罪。
(五)曾任司法官學院專任導師、學習司法官班、遴選檢察官職前研習班、檢察事務官班、軍法官班等偵查實務講座,教學相長,司法經驗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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