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建弘檢察官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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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機關: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
職稱:檢察官
姓名:陳建弘
優良事蹟簡介:
(一)公訴蒞庭案件,曾負責多件違反證券交易法之重大經濟犯罪、重大貪瀆、銀行法等案件之公訴蒞庭,於案件審理過程中,主動聲請調查證據及傳喚證人,透過具體交互詰問及提出翔實之補充理由書、論告書,以求獲得被告有罪之判決。111年至113年間,一審判決無罪至二審改判有罪之案件共有18件。
(二)辦理聲請再議案件,於必要時能主動開庭傳喚訊問告訴人、被告或證人及調查相關事證而為補充偵查,以昭折服。承辦之再議案件,經發回後,經一審檢察官再次偵查,起訴、緩起訴、聲請簡易判決比率超過50%。
(三)學養豐富,除辦理本署職議、聲議、偵、他、調、蒞庭等案件,及受檢察長指派辦理補覆議案件外,並協助督導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業務,加強二審檢察功能,認真負責;另擔任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司法官班第60期至63期學員二審檢察署學習之指導老師,提攜後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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