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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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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三峯檢察官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4-07
  • 資料點閱次數:98

服務機關:臺灣高等檢察署

職稱:檢察官

姓名:洪三峯

男檢察官圖片

優良事蹟簡介:

(一)檢察官業務部分

  1. 擔任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期間辦理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署立臺北醫院採購醫療器材弊案;擔任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期間,辦理某國立中學教師妨害性自主案件,並協助檢察官辦理三峽重大兒虐案、中和出租公寓縱火案、三重口罩工廠囤積口罩案、市議員參選人黃0哲父親賄選案、歐○獅賄選案等案件。
  2. 負責臺灣高等檢察署重大經濟金融案件之專責蒞庭,適時提出證據及詳實論告,促使法院為妥適審判以昭顯社會正義。

(二) 檢察行政業務部分

  1. 調法務部辦事期間,負責處理食安、環保等民生犯罪、選舉查察等業務,獲頒考試院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
  2. 擔任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主住檢察官期間,.建立轄內重大兒虐案件通報及偵辦流程。疫情期間,擔任外勤相驗案件防疫負責人,並制訂轄內相驗案件防疫通報流程、相驗程序防疫設備之整備等工作。
  3. 擔任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期間,擔任金融犯罪查緝督導小組執行秘書,協調各部會與檢察機關辦理有關金融犯罪事宜;又協助辦理打詐業務,負責聯繫協調經濟部、交通部等部會處理其所主管行政監管業務,以有效防杜電信詐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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