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昭愷檢察官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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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務機關: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
二、職稱:檢察官
三、姓名:曾昭愷

四、優良事蹟簡介:
(一)國安案件之偵查
不捨晝夜與轄區雲林地檢分工合作,指揮調、憲人員偵辦國安案件,將遭汰除而被中共吸收之軍人陳OO所為在臺以金錢利誘吸收現役軍人蒐集軍事或公務機密之犯行,實施一連串偵查作為,查獲被告等人涉犯國家安全法等罪嫌,案經判決有罪並沒收犯罪所得。
(二)公訴案件之蒞庭、聲請再議案件之處理
針對林信吾越獄殺警案,以古典刑罰理論進行論證,並建請法院囑託合適機構進行復歸可能性鑑定,協助法院獲得公正、客觀之鑑定結果。
秉持「不僅是解決再議案件,而是設法解決民眾訴訟背後問題」的理念,對於經告訴之再議案件認為必要時,自行開庭調查,並進行必要之調解,使和解後撤回再議者案件明顯增加,同時解決案件及民眾的問題,亦符修復式司法精義。
(三)法律理論之研究
多次在月旦系列法學雜誌投稿,累計學術論文三十餘篇。另響應臺高檢推動之醫療糾紛處理模式及醫預法,撰寫多篇文章刊登在「台灣醫界」等醫療雜誌,與醫界作專業上溝通,學術與實務兼備。
(四)主動積極推動犯罪預防工作
持續與臺南市政府、南臺科大及民間團體合作,推動臺南市國小兒童反毒灌輸方案;並與成大、奇美、安南等醫院法制人員、醫師公會幹部等,續推醫預法之醫糾處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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