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琬珺檢察官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2-11
- 資料點閱次數:44
一、服務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二、職稱:檢察官
三、姓名:黃琬珺

四、優良事蹟簡介:
-
自民國99年9月起即分發至本署擔任檢察官,歷經婦幼、重大刑案、財稅採購、智慧犯罪、重金公訴、檢肅黑金、執行科等,於偵查、公訴、執行之職務歷練完整且認真負責,因能於109年至111年擔任司法官學院專職導師,並於110年獲派擔任導師室導師長,傳授經驗與後進司法人員,且承擔行政管理業務,期間參與撰寫、修訂「偵查案件之處理(一)」、「偵查案件之處理(二)」、「檢察書類寫作要領」、「司法倫理講義」等司法實務工具書,再於114年起獲派駐廉政署北調組擔任駐署檢察官,對檢察官工作有極高的熱忱及使命感。
-
任職期間穩健處理各類刑案,主責承辦案件有破獲19年未解之侵入住居對幼女加重性侵案、盜伐珍貴林木山老鼠、上櫃公司掏空案、跨境詐欺集團、竹聯幫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中信金購地弊案、和旺炒股、詐貸合庫、航欣科技證券詐欺、歌林財報不實、知名律師藏匿犯人、京華城收賄圖利等案件,致力於細緻蒐證、縝密論證,願為個案正義、國民對司法信任、守護法治公益持續不斷努力。
相關連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