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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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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俊吉檢察官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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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務機關: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

二、職稱:檢察官

三、姓名:卓俊吉

男檢

四、優良事蹟簡介:

卓俊吉檢察官係司法官學院45期結業,曾任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現為士林地檢署檢察官,曾指揮偵辦貪瀆、偽鈔、查察賄選、毒品查緝及打詐、掃黑等各類型案件,調任士林地檢署後,長期擔任婦幼專組檢察官迄今,藉由其多年專業偵查經驗及技巧,並佐以耐心、細心及同理心,不僅妥善處理每一件需要保護的被害人,也讓這些被害人在司法過程中,除了得到其想要的公道之外,也感受到司法的療癒及溫暖。

()檢察官業務部分

  1. 擔任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期間,偵辦多起機關團體權勢性交或猥褻案件:辦理臺北市內湖區某軍醫院主管權勢猥褻案件、某法院法官助理強制性交未遂、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醫事檢驗師權勢猥褻病患案件、臺北市南港區某高中教師乘機猥褻在校學生及某法院蔡姓審判長宏涉嫌強制猥褻等案件,不僅讓被害人在權勢壓力下願意卸下心房,勇敢說出被害經過,並主動積極調查證據,予以提起公訴,部分已獲法院判決,使被害人權益獲得確保、伸張。

  2. 曾任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期間偵辦多起貪瀆等社會重大矚目案件:新北市議員陳科名收賄關說建照核發案、近年最大宗偽造百元美鈔案、海關、桃園衛生局包庇輻射蝦、毒蘆筍銷臺案、食藥署稽查員收賄護航藥廠案、榮總資訊室主任收賄採購弊案、新北地院主任觀護人詐領差旅費案、公路總局養工處幫工程師收賄案、蘆洲分局員警收賄包庇棄土場案、瓦解「竹聯幫南堂南賢會」犯罪組織等案件,有效肅清社會風氣,維護社會治安。

() 檢察行政業務部分

  1. 曾任廉政署駐署檢察官、經濟部工業局廉政會報委員及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補償事件求償審查委員會委員、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職務評定委員。

  2. 現任士林地檢署法律宣導小組成員,積極前往地區、校園,宣導婦幼、而紹、毒品防制、校園犯罪預防等事項,以增進民眾及學生法律常識,並擔任法扶基金會新北分會審查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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