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少勳檢察官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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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務機關: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二、職稱:檢察官
三、姓名:蔡少勳

四、優良事蹟簡介:
(一)偵辦臺西鄉長夫婦索賄案,林姓鄉長本人及其配偶分別經法院判刑12年、13.5年定讞,鄉長業經法院三審判決定讞後順利發監執行,有效清除「綠能蟑螂」,獲法務部頒發「妨害綠能發展犯罪績效卓著獎」。
(二)破獲二元期權投資詐欺案,全方位瓦解金主、系統商、機房、水房之結構性詐欺集團,經法院裁定扣押 2.8 億元,全案起訴被告20人,此案同時開創雲林首例「檢執行合作變價」拍賣車輛,獲臺灣高等檢察署頒發「112年度新世代打擊詐欺有功人員獎項」。
(三)破獲我國首起藉由Taiwan Pay臺灣行動支付作為誘騙被害人支付款項,以購買臺灣高鐵之高鐵票,再由詐欺集團派員至高鐵站退票以洗淨不法資金及獲取詐騙所得之詐欺集團,獲臺灣高等檢察署頒發「115年度新世代打擊詐欺有功人員獎項」。
(四)共同偵辦雲林縣議會議長議員收賄案,成功追繳犯罪所得2,450萬元,本案以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提起公訴,經第一審法院判決被告等人有罪在案;共同偵辦跨境博弈洗錢集團,透過溢繳卡費到刷卡手人頭帳戶中,再到澳門地區賭場換取賭場籌碼方式洗錢,追索不法資金達330億元,本案以違反洗錢防制法等罪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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