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正皓檢察官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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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務機關:臺灣高等檢察署
二、職稱:檢察官
三、姓名:王正皓

四、優良事蹟簡介:
一、榮譽:
(一)114年9月法國費加洛報專訪報導
(二)105年10月美國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個人專題報導
(三)104、103、102、99年共4度獲「法務部法眼明察獎」
(四)103年獲「考試院公務人員傑出貢獻個人獎」
(五)102年獲「行政院全國模範公務人員獎」
(六)98年獲「中華民國第47屆十大傑出青年」
(七)2度經總統接見及頒獎、2度行政院長接見及頒獎、4度法務部長頒獎慰勉
二、工作重要事蹟:
(一)於一審(主任)檢察官時期,偵辦過司法官、將領、政府官員、獄吏、警官、立委及地方議員貪瀆及賄選案,包含職棒假球案、花蓮高分院林姓法官貪污案、後備司令部中將副司令買官案、國防部軍備局軍購弊案、立委現金賄選案、新北市議員賄選案、花蓮縣議員集體貪瀆案、臺北看守所管理員集體貪污案、臺北市警分局警員貪污案、新北市警分局警員貪污案、上市公司內線交易案、上市公司財報不實案等社會矚目重大案件。因辦案績效優異,除2度經法務部以「一次記一大功」敘獎外,並陸續榮獲7座獎項。
(二)於二檢檢察官時期,擔任高檢署國安案件小組成員,負責偵辦國安案件,陸續偵破國防部官員林某收賄洩密案、馬防部官員孫某收賄洩密案、中共統戰部轄下組織負責人兼廣州市政協列席委員鄭某吸收前行政院官員在台發展組織案、長榮航空駐大陸首席代表喬某為中共情治單位行賄陸委會官員刺探公務秘密案、陸軍司令部少校陳某非法刺探國防軍事機密案等。並於國安公訴蒞庭立委候選人馬某反滲透法案件,將原本一審無罪判決於二審逆轉為有罪,成為全國首宗立委候選人本人因收受中資參選涉犯反滲透法經判決有罪之案件;另國安公訴蒞庭新北市里長及中國南京市農業局科長之妻共同違反反滲透法案件,將原本一審無罪判決逆轉為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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