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廖期弘檢察官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9-01
  • 資料點閱次數:58

一、服務機關: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

二、職稱:候補檢察官

三、姓名:廖期弘

男檢

四、優良事蹟簡介:

(一)嚴謹科學辦案,偵破震驚社會之連環分屍案:

民國1142月間,高雄市前鎮區發生被告張姓男子連環殺人恐怖分屍案。由趙林姓婦人失蹤案發端,經廖檢察官積極指揮專案小組,於發覺犯罪跡證之初,隨即當機立斷拘提被告,並督導員警及鑑識人員馬上進入案發現場搜索、採證,即時保全關鍵生物跡證,因而查獲被告於11311月至1142月間,連續殺害張黃姓、張姓及趙林姓等3名婦人後,分屍丟棄之重大惡性犯罪事實。

偵辦期間,面對被告矢口否認犯行,秉持科學辦案之嚴謹態度,指揮員警多次搜索扣押相關證物及凶器。期間,並由檢察長主持召開多次聯合會議,群策群力過濾多達2,855支監視器及9,441次錄影畫面、大規模打撈且會同法醫詳細檢驗死者身體組織,並細緻訊問相關證人共15人。藉由高密度之科學採證鑑定程序與完備之證據鏈,終獲職業法官及國民法官一致決共識,一審判處被告3次死刑,奠定司法威信,安定社會人心。

(二)共同偵辦重大災害案件,釐清責任歸屬:

任職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期間,屏東市於1129月間發生某國際公司爆炸大火之重大工安災變,造成10111傷之慘痛損害。廖檢察官於案發之初即加入專案小組共同偵辦,數次進入火災現場勘驗蒐證,並分工負責關鍵偵辦區塊,密集傳喚、偵訊相關證人及被告,戮力襄助團隊釐清災害之責任歸屬,於1131月間偵查終結提起公訴,彰顯對於勞動及消防安全之重視與維護精神。

 

相關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