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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靖雅檢察官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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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務機關:臺灣高等檢察署
二、職稱:檢察官
三、姓名:曾靖雅

女檢
四、優良事蹟簡介:
(一) 在地方檢察署服務期間,率同檢察官偵辦慶○集團承做海科館興建工程詐貸、三○集團吸金等重大案件。建置毒品戒癮治療量表試辦計畫、與高雄長庚醫院合作「戒癮模式對於第一級及第二級毒品緩起訴個案處遇之成效分析」研究計畫、規劃政府服務品質獎參獎。負責新聞發布相關事宜等偵查及檢察行政業務。
(二) 在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服務期間,參與緝毒區域聯防中心小組,負責行政聯繫事宜。擔任「毒品銷毀、管理作業」、「贓證物保管精進」專案承辦窗口,協助解決轄內地方檢察署查扣之毒品半成品、先驅原料及化學品銷燬與贓證物保管。參與臺灣高等檢察署修訂「扣押物沒收物保管方法與處理程序手冊」等檢察行政業務。
(三) 現在臺灣高等檢察署服務期間,擔任運安會平台、法律宣導暨雙月刊執行秘書。參與選獎案審查小組,協助審核妨害選舉檢舉獎金之申請。協助辦理更生保護會少年處遇銜接方案,透過跨網絡合作、在地資源連結,支持更生少年的復歸及培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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