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祚延檢察官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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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機關: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
職稱:檢察官
姓名:吳祚延
優良事蹟簡介:公訴蒞庭
(一)金門:
- 金門縣警察局警察葉○輝殺警奪槍等案之更審,二審之前次審「無罪」,此次審「無期徒刑」。
- 金門縣前縣長陳○在等貪污案之更審,二審之前次審「有罪」,此次審「有罪維持」。
- 金門縣警察局前局陳○通貪污案,有罪維持。
(二)臺中:
- 前南投縣長李○卿等人貪污案,有罪維持(確定)。
- 前立法委員傅○萁違反證券交易法案,有罪維持(確定)。
- 前立法委員林○二貪污案,有罪維持(確定)。
- 前台中市和平區區長林○堂賣官案,有罪維持(確定)。
- 前彰化縣二水鄉長許○耀貪污案,有罪維持。
- 前屏東縣崁頂鄉長鄭○成貪污案,有罪維持。
- 台中關關務員楊○華僞造文書案,一審無罪,二審改判有罪。
- 綠○小鎮公司林○葦等人違反證券交易法、詐欺、誣告等案,一審部分有罪、部分無罪,二審(更一審)有罪維持、無罪改判有罪,並增加沒收犯罪所得1億3千萬餘元(此部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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