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高等檢察署:回首頁

:::

吳祚延檢察官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5-25
  • 資料點閱次數:3428

服務機關: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

職稱:檢察官

姓名:吳祚延

吳祚延檢察官

優良事蹟簡介:公訴蒞庭

(一)金門:

  1. 金門縣警察局警察葉○輝殺警奪槍等案之更審,二審之前次審「無罪」,此次審「無期徒刑」。
  2. 金門縣前縣長陳○在等貪污案之更審,二審之前次審「有罪」,此次審「有罪維持」。
  3. 金門縣警察局前局陳○通貪污案,有罪維持。

(二)臺中:

  1. 前南投縣長李○卿等人貪污案,有罪維持(確定)。
  2. 前立法委員傅○萁違反證券交易法案,有罪維持(確定)。
  3. 前立法委員林○二貪污案,有罪維持(確定)。
  4. 前台中市和平區區長林○堂賣官案,有罪維持(確定)。
  5. 前彰化縣二水鄉長許○耀貪污案,有罪維持。
  6. 前屏東縣崁頂鄉長鄭○成貪污案,有罪維持。
  7. 台中關關務員楊○華僞造文書案,一審無罪,二審改判有罪。
  8. 綠○小鎮公司林○葦等人違反證券交易法、詐欺、誣告等案,一審部分有罪、部分無罪,二審(更一審)有罪維持、無罪改判有罪,並增加沒收犯罪所得1億3千萬餘元(此部分確定)。

 

相關連結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