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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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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淑雲檢察官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5-29
  • 資料點閱次數:4757

服務機關:臺灣高等檢察署

職稱:檢察官

姓名:陳淑雲

檢察官

優良事蹟簡介:
(一)自108年8月起至110年8月止,擔任臺灣高等檢察署(下稱本署)重大社會矚目案件專責蒞庭職務,承辦台開內線交易案、前金檢局長李O誠勁永股市秃鷹案、中藥商公會行賄前立委邱O貞案、新北市立聯合醫院前院長沈O哲收賄案、鄧O聰掏空幸福人壽案、立法院前秘書長林O山收賄案、紅火案、兆豐案、中信國寶弊案等,妥適執行職務,有效監督判決。
(二)109年4月編輯「2020檢察機關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傳播期間相關業務資料彙編」1冊,作為檢察機關COVID-19防疫參考及依循標準,並提供各相關機關,作為處理業務參考。
(三)自109年3月起,擔任本署COVID-19防疫督導中心執行秘書,就各地檢署於疫情期間對於偵查、相驗及執行案件等應變及權宜作法為相關因應作為;嗣全國COVID-19疫情警戒分別自110年5月15日起提升至第三級,從速制定司法相驗案件因應流程及相關QA,就快篩、PCR、猝死案件行政相驗或司法相驗等問題,綜整各地檢署意見,研議可行方案,代表本署出席相關會議,有效解決問題;對於疑似接種COVID-19疫苗死亡解剖鑑定案件,建立「接種疫苗後死亡個案法醫解剖初步研判報告」通報機制及流程,經地檢署落實,儘速協助釐清相關原因。
(四)自109年8月間起,擔任協助檢察長督導訴訟轄區行政督導組執行秘書,建置追蹤、督導考核機制,並修正「實質進行」認定標準,使「實質進行」認定明確化,符合實務運作現況及需求,於110年5月間報奉法務部准予備查,提供各級檢察署依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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