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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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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怡仁檢察官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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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機關: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

職稱:檢察官

姓名:王怡仁

王怡仁檢察官

優良事蹟簡介:
王怡仁檢察官,司法官學院第37期結業,自民國91年調至花蓮地檢署服務,105至108年間擔任本署發言人,長期關注花蓮各面向問題,包括:
(一)環保及原住民議題:打擊環境犯罪,偵辦多起違反山坡地保護、廢棄物清理法案件,例如:⑴清水農場50餘公頃濫墾案:清水農場為原民會所有之原住民傳統領域,王檢察官因卓溪鄉清水部落溪水混濁疑似濫墾山林而主動偵辦,查獲某鄉代會副主席林○正濫墾集團12大區域濫墾案。⑵秀林鄉盜採砂石大峽谷案:查獲秀林鄉原住民保留地內砂石盜採案,發現被盜採砂石面積約2公頃、深度約6層樓高,儼然成一座「人工大峽谷」,推估市值逾5000萬元。⑶查獲花蓮縣前議長賴○坤、某鄉代表會主席賴○傑等偽將事業廢棄污泥混入石灰石中販售臺灣水泥公司,非法獲利4.3億元案,並循線查得脫產不法所得逾2.3億元。
(二)查緝選舉不法案件,歷年查獲逾20件選舉賄選案件,有效揭止賄選風氣。
(三)致力打擊貪污,偵辦花蓮縣鄉長、縣政府教育局局長、縣議員等多起貪污案件,對於澄清吏治貢獻卓越。
王檢察官除積極偵辦案件,亦多次受花蓮縣內各公家機關學校、私人團體邀請進行法治宣講,對於提昇花蓮在地法治教育助益良多。王檢察官為人和善,敬業樂群,不吝分享豐富辦案經驗,向為本署各檢察官景仰學習之對象。107年2月6日花蓮震災期間,王檢察官擔任本署發言人,更發揮協調溝通之長才,與各機關良好連繫,使相關事務得以順利推展。王檢察官深耕花蓮,盡心從公,使外界對檢察官整體形象大幅提昇,自為檢察官之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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