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輔導科公告】檢送衛生福利部更正後之「六歲以下弱勢兒童主動關懷方案」之「戶政、衛政、警政及社政單位執行6歲以下弱勢兒童主動關懷個案通報及查訪作業流程」,並溯自中華民國114年4月14日生效,請查照(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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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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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務部114年4月30日法檢決字第11400093580號函.pdf141 KB 114-05-05 下載次數:14
- 衛生福利部114年4月23日衛授家字第1140105933號函.pdf272 KB 114-05-05 下載次數:11
- 戶政、衛政、警政及社政單位執行6歲以下弱勢兒童主動關懷個案通報及查訪作業流程.odt32 KB 114-05-05 下載次數: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