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高等檢察署:回首頁

:::

《新聞稿108.1.10》108年1月10日全國第一次同步在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及屏東縣等地執行專案查緝違反著作權法經營「數位機上盒非法訊源」之業者及提供資金之洗錢犯罪行為者,保障合法影音著作。(詳附件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8-05
  • 資料點閱次數:1811
《新聞稿108.1.10》鑑於盜版業者自行建置或租用側錄機房,非法重製國內外著作權利人之視聽及音樂等著作物後,再利用網際網路散布謀取利益,嚴重侵害權利人之重製、公開播放及公開傳輸等權利;此外,側錄機房亦已成為犯罪專業分工之一環,不容小覷。為打擊不法侵權行為,維護我國保護智慧財產權之國際形象,本署依王檢察長添盛指示於108年1月3日召集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電信偵查大隊、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刑事警察大隊以及所屬相關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召開查緝「數位機上盒非法訊源」專案會議,並於108年1月10日,全國第一次同步在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及屏東縣等地執行專案查緝違反著作權法經營「數位機上盒非法訊源」之業者及提供資金之洗錢犯罪行為者。刑事警察局及保安警察第二總隊並成立「靖源專案」配合查緝掃蕩數位機上盒不法訊源。 經臺灣士林、臺中、臺南及屏東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及檢察官指揮刑事警察局電信偵查大隊及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刑事警察大隊依各法院所核發之搜索票執行,共動員128名員警同步執行搜索,累計於全國6縣市查緝數位機上盒非法訊源之大型機房共7處(八里、汐止、桃園等3處,中市2處,臺南1處,屏東1處),到案人數計11人,並於搜索完畢後將非法訊源斷訊。本次查扣大批供犯罪所用之機具設備如訊號轉碼器、訊號轉換主機、網路傳輸主機及網路連線設備、集線器等,所查獲之機房規模為歷年來最大。相關涉案人正由檢警訊問追查中。 打擊侵害著作權犯罪,保護智慧財產權與國人使用正版視聽及音樂著作物之權益,攸關影音產業發展與國家形象。此次查緝行動,在各檢察署與警政署相關單位充分合作下,獲致良好成效。對此,本署將秉持一貫執法理念,賡續督導各地方檢察署執行查緝非法數位訊源,保護著作權利人之權益,並促進經濟與文化之提升。

附件下載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