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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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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110.3.2》犯罪被害人保護議題近年來廣受各界重視,本署積極推動犯保業務的各項革新,除提升檢察機關承辦人員專業外,並大幅度更新通知的格式、內容、通知方式及詢問地點,預計今(110)年4月1日實施。(詳附件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1
  • 資料點閱次數:576

犯保改革一大步 被害保護揪甘心

同理心關懷被害人  友善補償審議流程及處遇

 

犯罪被害人保護議題近年來廣受各界重視,臺灣高等檢察署(以下簡稱臺高檢署)積極推動犯保業務的各項革新,於110127日與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以下簡稱犯保協會)共同舉辦「建構友善的犯罪被害補償審議機制」研習會,除為提升檢察機關承辦人員專業外,也讓承辦人員站在同理的角度更貼近被害人的需求。

過去補償金的審議主要以刑事偵查的方式辦理,不僅使用「刑事傳票」方式傳喚被害人到庭,同時也會以「刑事偵查庭」作為詢問地點,往往增加被害人緊張與焦慮感,甚至誤解自己是被調查的對象,身兼犯保協會董事長的臺高檢署檢察長邢泰釗接獲被害人反應後,立即指示研議修正審議通知方式,並以全面性改革方向,體貼被害人傷痛的心:

一、與刑事傳票區隔,通知格式大翻新

將犯罪被害補償金審議通知書標題修正為「臺灣○○地方檢察署補償審議委員會 出席通知」,設計新的通知格式,與刑事傳票做出區別。

二、通知內容精簡化,字體放大好閱讀

大幅刪減非必要的被害人資訊,僅保留地址、姓名及案號,將字體放大方便長者閱讀,同時將內容調整較為白話的用語,並增加通知原因、攜帶文件及溫馨提醒等資訊。

三、標示承辦人資訊,電話洽詢好安心

將補償金審議承辦人員與犯保協會電話等資訊獨立標誌,讓被害人在遇到問題時,只要一通電話就能即時詢問及確認需要的資訊。

四、郵寄信封去識別,個資保護不外洩

去除被害人識別與透明口洞信封的使用,除可以兼顧個案與補審資訊的保護外,同時也降低被害人收到書類時的緊張與焦慮。

 

 

五、報到地點新規劃,犯保陪伴不擔心

將原本的報到地點從各地方檢察署法警室改為犯保協會各分會辦公室,讓犯保人員能夠即時指引與說明詢問程序,如果被害人認為有需要,犯保同仁或志工也會全程陪伴,避免被害人到庭的無助。

六、詢問不用偵查庭,同桌傾聽更溫馨

全面將詢問地點改到(溫馨)談話室、會議室、修復式司法會談室或其他適當場所,避免使用偵查庭讓被害人有接受偵訊的感覺,且摒除具高度的法檯,改以平面式的座位配置,承辦人與被害人同桌進行詢問,除了縮短與被害人的心理距離,也強化對每個審議案件的關心。

七、到場一杯茶暖心,友善互動好貼心

當被害人至報到地點等候時,主動遞上一杯茶水,不僅可以緩和其情緒,友善的態度與體貼的舉動更是建立良好溝通橋梁的重要第一步。

本次臺高檢署主動將通知格式內容、通知方式及詢問地點進行大幅度更新,預計11041日實施,希望以同理心更貼近被害人需求,使被害人在經歷傷痛時,也能在各個面向受到友善體貼的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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