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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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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于湄檢察官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11-09
  • 資料點閱次數:1291

服務機關: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

職稱:檢察官

姓名:林于湄

林于湄檢察官

優良事蹟簡介:
(一)110年4月2日在花蓮縣秀林鄉北迴線發生臺鐵70餘年來最嚴重的太魯閣號鐵道事故,本案共造成49名被害人死亡,200餘名乘客輕重傷。林檢察官從案發當日即投入外勤相驗工作,隨後即參與本案偵查之專案小組,共起訴10名被告。在本案起訴後並負責蒞庭職務,交互詰問時均積極攻防,對證人所述表示意見時,亦均製作簡報仔細論述。又因本案行分別審理,共分為5日針對不同工程公司之被告論告,論告中除提出上達百頁之論告書外,口頭論告時亦仔細勾稽證據,向法院、社會大眾表達本署檢察官希望我國將工程公共安全視為唯一之決心,同時展現檢察官溫暖關懷被害人的一面,每次開庭中均獲告訴人、告訴代理人對於檢察官專業能力及敬業精神之肯定。
(二)另林檢察官也偵辦假冒賭博、投資網站,實為詐欺機房之案件,除查獲基層話務手外,並向上溯源陸續查獲出資者,及查獲此類手法犯罪中全台第一件系統商、金流商之主嫌,並順利將全體被告定罪。
(三)除積極偵辦案件外,林檢察官亦擔任本署與行政機關、慈濟醫院共創之兒童及少年保護跨網絡團隊執行秘書,積極參與兒少保護事項及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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