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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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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柏青檢察官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12-19
  • 資料點閱次數:1610

服務機關: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

職稱:檢察官

姓名:江柏青

江柏青檢察官

優良事蹟簡介:
1、110年10月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基隆調查站查獲簡姓男子等2人以貨櫃自大陸地區運輸第四級毒品先驅原料三級丁氧羰基去甲基愷他命20包(毛重99.33公斤,純度94.99%,純質淨重76.91公斤),於110年11月11日提起公訴在案。
2、111年3月指揮海巡署偵防分署苗栗查緝隊查獲張姓男子等4人以漁船自臺灣外海運輸第四級毒品先驅原料三級丁氧羰基去甲基愷他命56包(共計毛重1,228.35公斤純度94%至98%,共計純質淨重1,069.69公斤),於111年5月11日提起公訴在案。
3、111年3月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基隆調查站查獲趙姓男子等8人以貨櫃自馬來西亞運輸第三級毒品愷他命85包(毛重100.76公斤,純度78.78%,純質淨77.10公斤),順利將參與運輸毒品各分工角色之8人於111年6月29日提起公訴在案。
4、總計自110年10月迄今,查獲毒品重量毛重共1428.44公斤,純質淨重共計1223.70公斤,從偵辦案件中可以發現,自國外運輸毒品案件日益嚴重,且數量龐大,期盼由檢察機關及各毒品查緝單位通力合作,有效遏阻毒品進入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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