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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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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宗熙檢察官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5-25
  • 資料點閱次數:3277

服務機關: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

職稱:檢察官

姓名:蔡宗熙

蔡宗熙檢察官

優良事蹟簡介:
(一)自106年1月15日歸建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檢察官職務,承接對應二審法院蒞庭工作,以及承辦例行性上聲議、上職議等相關職務。斯時,鑑於轄區一審檢察官多有期待二檢察官於受理上聲議、上職議案件時,得自為偵查之建言,且於法似無不可行之處。故自辦理二審檢察官職務開始,於受理上聲議、上職議案件時,對於原審偵查不足或聲請人質疑之處,多係親力親為,自為偵辦。
(二)於106年間曾就所受理22件上聲議案件、16件上職議案件自為偵查,共計開庭64次、函查45次,前揭22件經自為偵查案件,其後僅就1件上聲議案件全部發回、4件部分發回、1件上職議案件發回(冒名頂替)。另全(106)年度上聲議案件,全部發回比例為8.58%,顯低於全署及全國二審平均發回率。再者,107年1月至108年3月間,上聲議及上職議案件,自行開庭件數為84次(件數及函查部分未統計),多數一審偵查不足之處,多自為偵查予以補足。107年上聲議案件,發回比例為7.48%、108年1至3月則為6.28%,均低於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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