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公布欄
- 1 【訴訟輔導科公告】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自本(113)年12月1日起於全國8家旅遊醫學合約醫院提供自費M痘疫苗接種服務,請惠予協助轉知所屬相關單位,並協助宣導,請查照。
- 2 【資訊室公告】法律與廉政-生活與法律-新增「層出不窮的吸金案件」。
- 3 【訴訟輔導科公告】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與財團法人歐巴尼紀念基金會共同製作「愛滋病防治宣導動畫影片多國語言版」(連結如附件),請廣為宣導運用。
- 4 【人事室公告】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類科考試正額錄取人員分配實務訓練機關職缺一覽表。
- 5 「法律百科」《告別「詐騙之島」,我們還需要什麼?》詐欺專題,提升民眾防詐意識,歡迎推廣運用。
- 6 【資訊室公告】法律與廉政-生活與法律-新增「家庭暴力防治法簡介」。
- 7 《新聞稿113.11.27》本署整合六大緝毒系統通力合作執行第十一波「安居緝毒專案」及查緝重大毒品案件,加強掃蕩依托咪酯類新興毒品,成果豐碩。(詳附件新聞稿)
- 8 【統計室公告】發布本署113年10月份統計資料
- 9 公告本署調辦事檢察事務官公開徵選錄取名單
- 10 【訴訟輔導科公告】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製作全民國防應變手冊,請至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官網「全民國防應變手冊專區」下載、閱覽,請協助宣導、推廣。
- 11 【訴訟輔導科公告】檢送財團法人國語日報社2025第11屆「關愛親長我有話/畫要說」圖文徵選活動參加辦法、報名表及海報各乙份,請協助宣導,並鼓勵個案子女、同仁子女或適齡之青少年(國中及高中職學生),踴躍報名參加。(詳如附件)。
- 12 《新聞稿113.11.22》本署暨智財分署舉辦公私協力下營業秘密及產業競爭力保護座談會巡迴座談壓軸場圓滿落幕,公私協力共護產業競爭力。(詳附件新聞稿)
- 13 【資訊室公告】法律與廉政-生活與法律-新增「交通安全人人有責,毒駕、酒駕萬不可行!(續)」。
- 14 《新聞稿113.11.15》為整合專業及網絡合作,精進司法詢問員制度,本署舉辦「重大兒虐案件專業意見整合與司法詢問員之運用研討會」,與各界攜手共創兒少及心智障礙者之柔性司法保護網絡。(詳附件新聞稿)
- 15 【資訊室公告】法律與廉政-生活與法律-新增「車禍發生了,我可以直接離開嗎? 淺談肇事逃逸」。
- 16 【訴訟輔導科公告】檢送「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與國家教育研究院合作研發之人權教育課程相關說明」1份,請查照並廣為運用。(詳如附件)。
- 17 《新聞稿113.11.08》本署暨智財分署舉辦「公私協力下營業秘密及產業競爭力保護座談會」,產官學齊凝共識,攜手維護國家競爭力。(詳附件新聞稿)
- 18 【會計室公告】資訊公開-會計報表單元-新增"臺灣高等檢察署113年10月份會計月報"
- 19 【資訊室公告】法律與廉政-生活與法律-新增「交通安全誰有責?毒駕、酒駕萬不可行!」。
- 20 【資訊室公告】法律與廉政-生活與法律-新增「用加密貨幣賭博有刑責嗎?」。
- 21 《新聞稿113.10.25》本署舉辦「113年度南區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5版研習會」,精進懲詐團隊科技偵辦能力,運用打詐新四法,強力查緝境內外電信詐欺集團,溯源斷根,罪贓返還,填補被害人所受損害,持續強化跨部會協力合作,降低詐欺案件、減少民眾財損,使民眾有感政府打擊電信詐欺犯罪之決心與努力。(詳附件新聞稿)
- 22 教育部「打擊非法運動彩券組織及防阻妨害賽事公平案件檢舉奬金」宣導。
- 23 《新聞稿113.10.24》本署偵辦李姓被告等10人違反國家安全法等案件,於昨(23)日偵結起訴並求處重刑。(詳附件新聞稿)
- 24 【資訊室公告】法律與廉政-生活與法律-新增「投資、貸款、工作、交友之防詐停看聽」。
- 25 《新聞稿113.10.23》本署於今(23)日上午發布113年度下半年國內毒品情勢分析報告,針對大麻及依托咪酯類毒品濫用提出示警及因應對策,並就戒毒現況及後續目標提出說明。(詳附件新聞稿)
- 26 《新聞稿113.10.18》為凝聚產官學共識,共同守護國家命脈,本署暨智財分署舉辦「公私協力下營業秘密及產業競爭力保護座談會」。(詳附件新聞稿)
- 27 《新聞稿113.10.17》本署、內政部警政署共同舉辦「偵破臺人赴印尼跨境詐欺及攔阻偷渡潛逃案」成果記者會,透過跨部會合作,整合懲詐團隊,運用科技執法,並為打詐新四法施行後,首案運用起訴之跨國電信詐欺案件。(詳附件新聞稿)
- 28 【資訊室公告】法律與廉政-生活與法律-新增「從世界動物日,看動物保護法」。
- 29 《新聞稿113.10.15》檢警通力合作,掃蕩大麻毒品暨發掘施用黑數,今(15)日下午在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召開記者會說明。(詳附件新聞稿)
- 30 《新聞稿113.10.15》國防部與法務部所屬臺灣高等檢察署於昨(14)日共同舉辦「113年檢察機關與軍事機關業務聯繫會議」,建立常態性聯繫機制,共同協力妥適偵辦軍法違紀案件,作成六點提案共識決議,落實執行。(詳附件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