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公布欄
- 121 《新聞稿110.12.30.》 本署與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舉辦「110年度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與檢察機關業務聯繫座談會」密切合作,守護國人權益。(詳附件新聞稿)
- 122 《新聞稿110.12.21.》 本署完成第二辦公室修繕工程,改善辦公環境,期許深耕服務國人。(詳附件新聞稿)
- 123 《新聞稿110.12.21.》本署創設文化藝廊,推展更生人作品,鼓勵更生人創作。(詳附件新聞稿)
- 124 《新聞稿110.12.21.》整合網路犯罪查緝.臺灣高等檢察署「查緝資通犯罪督導中心」揭牌。(詳附件新聞稿)
- 125 《新聞稿110.12.17.》「臺灣高等檢察署2021年12月電子報」於110年12月17日發行。(詳附件新聞稿)
- 126 《新聞稿110.12.14.》本署整合六大緝毒系統通力合作執行第六波「安居緝毒專案」,強化查緝邊境毒品走私,掃蕩利用網路、新興通訊販毒,查獲人數、扣案海洛因數量為歷次之最,成績斐然,今(14)日上午在海巡署召開記者會說明。(詳附件新聞稿)
- 127 《新聞稿110.11.16.》 「臺灣高等檢察署2021年11月電子報」於110年11月16日發行。(詳附件電子檔)
- 128 《新聞稿110.11.08.》本署與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東吳大學全球華商研究中心共同舉辦,社團法人經濟刑法學會協辦「110年度新跨領域經濟犯罪研討會—企業舞弊財報不實之追訴與審計研討會」逾500位「法律人」與「會計人」跨領域進行實務對話與專業交流。(詳附件新聞稿)
- 129 《新聞稿110.11.01.》 有關昨日(10月31)王健壯先生於媒體A11版所發表「…幹嘛急著跳進戰場」一文,內容與事實不符,誤導國人,並影響機關名譽,本署特予澄清,以正視聽。(詳附件新聞稿)
- 130 《新聞稿110.10.20.》「臺灣高等檢察署2021年10月電子報」於110年10月20日發行。(詳附件電子檔)
- 131 《新聞稿110.9.16.》 「臺灣高等檢察署2021年9月電子報」於110年9月16日發行。(詳附件電子檔)
- 132 《新聞稿110.9.1.》為有效查緝妨害綠能產業發展相關犯罪,本署於110年8月30日召開「打擊妨害綠能產業發展犯罪協調聯繫會議」,建立聯繫平臺,加強偵辦「綠能蟑螂」,並呼籲國人支持綠能產業發展,勇於檢舉以遏阻不法,查獲貪瀆犯罪檢舉人最高有新臺幣1000萬元獎金。(詳附件新聞稿)
- 133 《新聞稿110.8.11》有關今(11)日媒體報導「林○世…更一審判4年10月,高檢檢察長:林○世貪污惡行刑度過輕」乙節,本署特予澄清。(詳附件新聞稿)
- 134 《新聞稿110.8.10.》「臺灣高等檢察署2021年8月電子報」於110年8月10日發行。(詳附件新聞稿)
- 135 《新聞稿110.7.28.》本署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警戒第二級期間(7/27-8/9)參考指引(二) 。(詳附件新聞稿)
- 136 《新聞稿110.7.23.》本署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警戒第二級期間(7/27-8/9)參考指引。(詳附件新聞稿)
- 137 《新聞稿110.7.16.》有關某媒體於前(14)日報載「全台警辦案績效『暴跌剩1成』 揭背後原因」一文,有謂「全國檢察署防疫減縮辦案」云云,本署嚴正聲明從未「發公文通令全國檢察署開始配合防疫減縮辦案」。(詳附件新聞稿)
- 138 《新聞稿110.7.9》本署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警戒第三級微解封期間(7/13-7/26)參考指引。(詳附件新聞稿)
- 139 《新聞稿110.6.17.》爲強化臺美日三方合作關係並分享專業知能,在「全球合作暨訓練架構」(GCTF)下,本署與外交部、美國在台協會(AIT)及日本臺灣交流協會(JTEA)於6月17日至18日共同舉辦「智慧財產權保護及打擊數位侵權之新發展」線上國際研討會。(詳附件新聞稿)
- 140 《新聞稿110.6.10.》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警戒第三級延長至110年6月28日,避免因人員流動造成疫情擴大,本所屬各檢察機關停止辦理本(110)年度檢察業務檢查。(詳附件新聞稿)
- 141 《新聞稿110.6.9》有關「好心肝診所涉嫌違法施打疫苗」案,本署責成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透過「防疫處理小組」,立即指派檢察官偵辦所涉相關刑事責任。(詳附件新聞稿)
- 142 《新聞稿110.6.5.》就本署第2例書記官確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乙事,提出說明。(詳附件新聞稿)
- 143 《新聞稿110.6.2》疫情嚴峻,為維護醫療環境與醫護人員執業安全,本署函令所屬各地方檢察署對於轄內醫療暴力案件,應從嚴從速偵辦。(詳附件新聞稿)
- 144 《新聞稿110.6.1.》疫情嚴峻,檢察機關堅守崗位辦理相驗案件,本署今日制定「疑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司法相驗案件因應流程」、「罹患(確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司法相驗案件因應流程」及相關QA,作為辦理相驗案件之參考。(詳附件新聞稿)
- 145 《新聞稿110.5.31》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警戒第三級期間,本署所屬各地方檢察署採書面受理假釋出獄報到,並得視情況調整施用毒品案件之採驗尿液次數。(詳附件新聞稿)
- 146 《新聞稿110.5.28.》就有關本署書記官確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乙事,提出說明。(詳附件新聞稿)
- 147 《新聞稿110.5.25.》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警戒第三級延長至110年6月14日,本署說明相關措施。(詳附件新聞稿)
- 148 《新聞稿110.5.24.》本署自110年5月19日即成立「疫情期間查緝假訊息犯罪督導小組」從嚴從速偵辦散播疫情假訊息之犯罪,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詳附件新聞稿)
- 149 《新聞稿110.5.24.》本署呼籲民眾罹患或疑似罹患新冠肺炎者,應遵行衛生主管機關指示,如涉及相關犯罪,各地方檢察署必定從嚴從速偵辦。(詳附件新聞稿)
- 150 《新聞稿110.5.21》本署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日趨嚴峻,於今(21)日完成建置「疫情期間查緝假訊息犯罪聯繫平台」及窗口名冊,疫情期間由該平台專責檢察官從嚴從速查緝疫情期間散播有關疫情假訊息之刑事案件,以安定民心。(詳附件新聞稿)